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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知棠一下子就猜出,这是家里人亲手为她做的菜。
    “不是你生日,可你成了国际数学研究会的会员,这是天大的喜事,今天是特意为你庆祝的。
    菜是我和你妈妈、远征亲手做的,卖相可能不好看,但我们可是准备了一下午。”
    凌天乐呵呵地道。
    “远征会做菜不稀奇,我经常吃,但是爸,你也会做菜?”
    沈知棠挺意外的。
    “也不是什么都会,但糖醋鱼和红烧肉这两道菜做得不错,当年你妈也喜欢吃。
    其它的菜就不行了。”
    凌天自曝。
    沈月闻言,脸上也浮起幸福的微笑,眼神深沉,似乎在回忆当年的甜蜜:
    “没错,那时候在香港实习,你外公为了培养我的独立能力,给我租了一间带厨房的单身公寓,让我每天自己做饭吃。
    一开始我真不会做饭,还好是你爸救了场,慢慢的,我和他都各自会了几道拿手菜。
    棠棠,这道宫保虾球和酸甜梅子骨是我做的。”
    沈月开心地向女儿推荐自己做的菜。
    “远征做了白斩鸡,还有这道花雕芙蓉蒸帝王蟹。
    说起来,远征以前我只知道他战机开得好,是一个科技型的飞行员,但没想到他做菜也不错。”
    凌天一脸欣赏。
    虽然老丈人对拱走自家小白菜的女婿,天然有一份淡淡的敌意,但这种情绪,在凌天和伍远征之间是不存在的。
    毕竟,沈知棠和伍远征一早就结婚的了,凌天是在他们婚后,才发现自己亲生女儿是沈知棠。
    正因为如此,他原本就建立了对伍远征的好印象,到如今,他和沈月一样,是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伍远征在默默倒酒,沈知棠一滞,道:
    “妈,对了,那天晚上我带同学去皇都会所吃饭,把你寄存的酒都喝光了。”
    “喝光了就喝光了,我会让皇都再调一些酒。”
    沈月不在意地道。
    沈知棠从小生活朴素惯了,想想一晚上喝了几十万的酒,还是有点心虚。
    这是从小极简物质生活留下的阴影。
    而沈月和女儿不一样,她从小锦衣玉食,挥金如土,再加上沈家也能撑得起她的花销,反而对消费不太敏感。
    一家人入座。
    伍远征把倒好的酒杯放到每个人面前,但他倒得不多,只是杯底浅浅一层,意思一下就好。
    “嗯,好吃,你们每个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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