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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里斯没想到,自己还没有来得及表达倾慕之情,就被这个男人截胡了,他赶紧收敛起眼里的热情,中规中矩地和凌天握手,并自我介绍。
    沈知棠在边上看得暗暗好笑。
    不管什么年纪,出色的女人,都有人喜欢。
    看来,父亲这下有危机感了。
    哈里斯也是足够优秀的男人,父亲有危机感,也是对的。
    沈月倒是不知道这两个男人在打什么眉眼官司,眼见双方都这么热情主动,不由以为二人是一见如故,于是笑着道:
    “哈里斯,好久不见,我当年见到你时,你还在上大学呢!
    一转眼,也几十年过去了。”
    哈里斯握着沈月温热的手,这才感觉沈大小姐是真的活着。
    他脑子里有一千个问题想问,但最终还是没敢问出口。
    说起来,他只是沈家请的职业经理人罢了,沈月活不活、死不死,都不是他应该操心的事。
    千言万语,最后化成:“沈小姐,好久不见!”
    凌天寸步不离沈月左右。
    这倒不是哈里斯到访激发的,这几天他就一直是这样。
    两个人蜜里调油,虽然表面上没有年轻人那种粘腻,但事实上,只要和他们多待一会,就会感觉,自己是二人中多余的那一个。
    沈知棠很自觉地和伍远征凑一起,没事就少去打扰父母在一起。
    不光是他们感觉如此,哈里斯才来不到半小时,就感觉到沈凌二人间的榫卯结构,稳定无比。
    还好,哈里斯一向对自己的定位一向很清楚。
    他只是仰慕大小姐的穷小子。
    这种喜欢,介于暗恋与欣赏之间,并不是非要拥有。
    所以,看到大小姐明艳而热烈地活着,反而对他来说更为重要。
    至于大小姐身边的人是不是他,只是一件次要的事。
    他也不会因此就对凌天有敌意。
    从从容容,进退有余。
    当然,不甘与遗憾,还是最终的底色。
    因为有了哈里斯这个客人,当晚的菜都是香港特色,一品鲍鱼,烧鹅皇、上汤焗龙虾、虾饺、三文鱼……甜品是杨枝甘露。
    主食是腊肠煲仔饭。
    哈里斯吃得停不下来,又是连夸好吃,说比他在香港任何一家餐厅吃的滋味都要鲜美。
    沈知棠心想,能不好吃吗?
    这些食材,都是用灵泉水烹恁的,有的干脆就是空间食材。
    象哈里斯这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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