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又出了个案子,一家金店被抢了,三个人,蒙面,持枪。”
裴凌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被子滑到腰间,后背一阵发凉。持枪,不是偷,是抢,三个人,蒙面。这个案子比之前那些都大,都危险,都急。那些抢劫犯手里有枪,他们不会犹豫,不会心软,不会在乎面前站着的是谁。他用了不到十分钟就洗漱完毕换了衣服出了门,深蓝色的警服穿在身上,肩章上的一杠一星在晨光中微微发亮。他打了一辆车往分局赶,一路上催了司机好几次,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踩了油门。
到分局的时候,会议室里已经坐满了人。长圆形的桌子两边坐得满满当当,每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没有人交头接耳,没有人看手机,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白板。林队站在白板前面,手里拿着黑色记号笔,在白板上写着什么。白板上已经写了好几行字,“城西金店抢劫案”“三人”“蒙面”“持枪”,每一个词都像一把刀,扎在空气中。裴凌找了个角落坐下来,翻开本子,握着笔,等着。
林队转过身,目光在会议室里扫了一圈,然后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昨天下午五点多,城西一家金店正准备关门,三个蒙面人冲了进去,持枪控制了店员,砸碎了柜台,抢走了价值三百多万的金饰。作案时间不到三分钟,三个人配合很默契,像是训练过的。他们开一辆黑色轿车,车牌被遮住了,往城西郊区的方向跑了。”
裴凌的手指在笔上轻轻敲了两下。三分钟,三百多万,三个人,蒙面,持枪,配合默契。这不是普通的小毛贼,这是专业的,有组织的,有预谋的。他们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可能在别的地方也干过,可能是一个跨区域的抢劫团伙。三分钟能做什么?普通人三分钟连金店的门都找不到,他们三分钟已经完成了从冲进去到跑出来的全过程。每一个动作都是设计好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一秒都没有浪费。
“现场有什么线索?”裴凌问。
林队摇了摇头,把手里的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