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发出吱吱的声音,一张一张的纸从里面吐出来。裴凌接过那几张打印纸,上面有七八个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他把这些信息记在了本子上,谢过了店长,出了商场。站在商场门口,他看着本子上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念。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陌生的名字,陌生的脸,陌生的声音。他不知道哪个是那个放火的人。也许是他,也许是他,也许都不是。但他会逐一核实,一个一个地排除,直到找到那个人。这是一个巨大的工作量,需要很多时间,很多耐心。但他没有别的办法,这是目前唯一的线索。
裴凌上了车,靠着座椅,闭上了眼睛。脑子里全是那些名字,转来转去,像一群没有方向的鸟。他睁开眼睛,拿起电话,开始一个一个地拨打那些号码。第一个打不通,第二个没人接,第三个接了说不是本人。他一个一个地打,一个一个地排除,打到第七个的时候,他的手停了一下。这个号码的主人姓孙,男,三十二岁,住在城西,离那条老街不远,走路大概二十分钟。他的电话能打通,但每次都没人接。裴凌打了七八次,一次都没接。这不正常。一个正常的人,不会七八次都不接电话,除非他看到了来电显示,知道是警察在找他,故意不接。
裴凌把孙某的信息打印出来,去找了林队。林队看了看,眉头皱了起来。“三十二岁,单身,独居,没有固定职业。这个人很符合纵火犯的心理画像。”裴凌点了点头,他也这么觉得。独居,没有固定职业,没有社交,没有人在意他是不是存在。这种人最容易走极端,因为他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也没有什么可在乎的。他放火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报复,是为了让自己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还能做点什么,还能让这个世界因为他而发生一点变化。
裴凌站在窗边,看着窗外的天。太阳已经偏西了,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把整条街照成了暖黄色。他看着那片暖黄色的光,心里那团火在烧,烧得比之前更旺了。他知道自己离那个人越来越近了,近到也许明天就能看到他的脸。那双穿着犀牛登山鞋的脚,那双手在凌晨倒过汽油的手,那张在火光中被照亮又被黑暗吞没的脸。他要把那个人从黑暗中拽出来,让他站在阳光下,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