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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双肩包。他走得不快,但很稳,每一步都踩得很实。他穿过一条又一条的街,走过一盏又一盏的路灯,影子在他身后拉长又缩短,缩短又拉长。他走了很久,走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停下来,把双肩包从背上取下来,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瓶子。
    裴凌把那个画面从脑子里赶了出去。
    下午,裴凌决定再去一趟印刷厂。这次不是为了查张伟,是为了查二甲苯的流向。他想知道,厂里的二甲苯有没有少,如果少了,少了多少,是什么时候少的。这些信息,厂长可能不知道,但仓库的记录应该能查到。
    周明远又跟他一起去了。两个人到了印刷厂,厂长不在,出门办事了,要晚上才回来。裴凌问能不能看看仓库的进出库记录,接电话的人犹豫了一下,说等厂长回来再说。裴凌不想等,但他也没有办法,没有厂长的允许,他不能强行查看仓库记录。
    两个人站在印刷厂门口,太阳已经偏西了,光线变得柔和起来,把整条街照成了暖黄色。裴凌靠着墙,看着街对面的那排老房子,脑子里在转着别的主意。
    “周老师,您说如果张伟真的是纵火犯,他为什么要在网上发那些东西?他那么谨慎,那么小心,为什么要留下数字足迹?”
    周明远想了想,说:“因为他控制不住。他可以在现实中控制自己的行为,不留下任何痕迹,但他控制不住在网上表达的欲望。这是一种代偿,现实中他不能做自己,就在网上做。网上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可以畅所欲言,说他想说的话,做他想做的人。”
    “那他在网上说的那些话,是不是能作为证据?”
    周明远摇了摇头。“很难。网上的发言很难直接跟现实中的行为挂钩,除非有更直接的证据,比如他发了作案的时间地点,或者发了现场的照片。但‘夜行者’的发言都是很抽象的,没有具体指向,很难作为法庭证据。”
    裴凌知道周明远说得对。网上的那些话,最多只能证明这个人对火有超乎寻常的兴趣,不能证明他放了火。要定他的罪,需要更直接的证据——比如他家里藏着二甲苯的瓶子,比如他的鞋底有现场留下的痕迹,比如他的双肩包里残留着助燃剂的成分。
    但这些证据,需要搜查令才能拿到。而搜查令,需要足够的理由才能申请。
    一个循环。跟之前所有的案子一样,一个让人头疼的、走不出去的循环。
    裴凌的手机响了,是陈岚打来的。
    “裴凌,城东分局那边申请到了对张伟的搜查令,明天一早执行。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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