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看着那份合约,封面上印着星耀娱乐的LOGO,厚厚的一沓,至少有几十页。
“如果不签呢?”林北问。
王总的表情没有变化,但语气重了一些:“如果不签,你可以继续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但你要知道,没有公司支持,你在娱乐圈的路会很难走。资源、人脉、推广渠道,这些都是个人选手很难触及的东西。”
法律顾问李律师补充道:“而且根据节目规则,所有晋级决赛的选手,必须与节目组指定的经纪公司签约。这是写在参赛协议里的,你可以翻看一下你的参赛协议第17条。”
林北的心沉了一下。
他确实没有仔细看过参赛协议——那份厚厚的、密密麻麻的、全是法律术语的文件。他当时只是觉得“反正我就是来碰运气的,签什么无所谓”,就草草地翻了几页签了字。
现在他意识到,那个签字可能是一个陷阱。
“我能不能把合约拿回去看看?”林北问。
王总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可以,但请在三天内给我们答复。”
林北拿起合约,走出了办公室。
走廊上,他遇到了苏棠。苏棠看到他手里的文件,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他们也找你谈了?”林北问。
苏棠点了点头,表情很平静:“拒绝了。”
“拒绝了?”
“我看了合约,条件太苛刻了。”苏棠说,“签约八年,所有收益三七分成,公司拿七成。解约违约金五百万。而且公司有绝对的决定权,他们让你唱什么你就得唱什么,让你接什么通告你就得接什么通告,你没有说不的权利。”
林北翻了翻手里的合约,找到了分成的条款。果然,公司七成,艺人三成。八年。五百万违约金。
“八年太长了。”林北说,“三成也太少了。”
“所以我说不。”苏棠说,“我宁愿回去继续当我的素人,也不想被这种合约绑死。”
林北沉默了一会儿。
他现在站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边是签约,成为正式艺人,有资源有人脉有保障,但失去自由;另一边是不签约,继续以个人身份比赛,可能面临节目组的压力,甚至可能被淘汰,但保留对自己的控制权。
他该怎么选?
合约的事像一个秤砣,沉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