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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羊很强壮,但我手上有武器,所以它们都打不过我。”
“一开始,我吃不饱穿不暖,可后来我发现,羊肉很好吃,羊皮也很暖和。”
宋有志有些诧异,裴义这样的富贵公子哥,童年居然过得这么凄惨吗?
“有一天,我正要杀一只小羊,一只公羊发了疯冲过来将我顶飞,它的羊角将我肚皮戳穿,还把我的两根肋骨撞断了。”
“我当时生气极了,将它身旁的一只母羊直接扔到了油锅里,让它被热油活活烫熟。”
宋有志张大了嘴,裴义小时候这么残暴?
“那两只羊,一只是它的老婆,一只是它的孩子,它当然生气了。所以它蓄力,想要用尽全力想要撞死我,好跟我同归于尽。”
“它打不过我,却撞疼了我。为了报复它,我只能趁它还活着的时候,将它的四肢砍下,用尽一切手段折磨它、虐待它,等它奄奄一息的时候,再用滚烫的油汤淹死它。”
宋有志咽了口唾沫。
裴义微微笑着,像在回忆什么高兴的事:“那是我有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我终于在无聊的工作里找到了乐趣。”
“再后来,羊圈里没有羊敢惹我,它们好像都知道我的本事。”
“但这样就失去了乐趣,不是吗?它们不挑衅我,这可不好玩。”
“没办法,我只能演戏。”
“我披着羊皮,混在羊圈里,扮演弱者,让它们以为我很弱小、很好被欺负,等它们逐渐跟我建立信任,把我当朋友了,我再跳出来给它们致命一击,欣赏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