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那个林美儿都对我们二人刮目相看,没了之前那种公事公办的态度,满眼崇拜的眼神。
我们在G市住了一晚,第二天便搭乘最早的航班飞回了C市。
加上给王老板给我封的那个六万块的大红包,这桩业务一共收入近九十五万人民币,我全都入了账。
我在这件事上几乎没有出任何力,于情于理,这个红包我不能收。
秦瀚却说一码归一码,人家特意给的红包,直接照收就行,不用计入总收入。
他将六万元的红包原封不动地返还给我,又按照当初谈好的分红比例将款项打到了我的账户里。
入伙之前,秦瀚说要和我四六分账,我坚决不同意,这么多的分成我拿的心里不踏实,给我百分之一我就心满意足了。
秦瀚说什么也不同意,最后双方各退一步,二八开。
秦瀚拿百分之八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归我。
算上六万块的大红包,我光是这次就拿了二十多万!
二十多万啊,我得卖多少包子才能赚回来!
看着微信账户里的巨款,我一时觉得有些恍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驱鬼降魔这业务,来钱可真是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