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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生活过很长的时间,所以她对那些国外回来的精英并不感兴趣,反而对这个男子情有独钟。
    因为他们有相似的背景和经历,而且喜欢吃的食物,说的话也都是极其相似的。
    他们儿时都来自西广。
    正因为有这一段相同的记忆,所以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就如胶似漆。
    虽然现在还没有正式结婚,但是男人赚了钱之后,基本上全都放在她这里。
    当然,她也没少参与男人的事情,而且这一次绑架案当中,她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如果不是她在国外生活过,英语出色,是不可能进入到李家的大公司上班的。
    虽然这份工作人人羡慕,但是比起绑架案的收入来说,那简直无法相比。
    最早,她其实入职的是一家金店,当时就通过这种方式,帮自己的爱人打劫了一辆运送金器的运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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