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的结果是马皇后病情加重了些,朱元璋三天没能回坤宁宫就寝,宫里因此多了个怀孕的妃子。
朱标当时事不关己,没有师父牵涉此案,所以反对的没有胡惟庸案时那么激烈,至少没有跳河。
但他心中对此也很不赞成,只是当时朱元璋怒发冲冠,动作极快,他来不及反对,也知道反对没用。
既然此时朱元璋以此举例,朱标自然也不用回避,他略一思索,便做出回答。
“父皇,儿臣以为,郑士利所说四点中,至少有两点说的是对的,就是迫于无奈和不教而诛。”
江南士子郑士利的上书中,提了四个观点,以此为根据,请求朱元璋放下屠刀,减轻处罚力度,缩小处罚范围。
其一:空印账册盖的是骑缝印,单独拿出任何一张纸来都没有完整的印章,朱元璋担心的流散民间作为官方凭证并不可能。
其二:空印账册的发生,是因为朝廷规则的不完善,导致地方官员为了完成工作的无奈之举。
朝廷要求地方钱粮账目,到户部审核。地方钱粮收入支出都是巨大的数字,出现些许偏差难免。
而户部一旦不认可,要求修改,地方官员若返回修改用印,近的几百里,远的几千里,工作没法干。
其三:正是因为这样的实际困难,从元朝到如今,各地一直是这么干的,朝廷也没有说过这么做不对。
如今既然认为有错,那从现在开始改就是了,直接杀人,这是朝廷不教而诛,难以服众。
其四:此案中打死的都是地方主官,流放的都是地方要员,从六品到四品都有。
这些官员都是一点点升上来的,工作经验丰富,官声也都还好,怎能视如草芥,说杀就杀呢?
朱标说迫于无奈和不教而诛,就是认可郑士利时所说的第二和第三条。
朱元璋并未发怒,只是淡然道:“我问的是,若是你当皇帝,你会怎么处理此案!”
朱标想了想:“先彻查过去数年,是否有人以空印章册贪污牟利者,一律处斩,以儆效尤。
再颁布法令,无论难易,立刻停止携带空印账册,今后再发现,则以贪污者同罪。
再按父皇后来的方法,建立逐级审核制度,以府审县,以省审府,最后各省与户部核对。
加上父皇后来设下的损耗之法,便可减少地方官吏往返对账之苦,此事便可圆满解决。”
朱元璋叹了口气:“标儿,你这是天平天子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