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地风停下了脚步,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
眼看着陈漠喝完水,起身拍拍屁股,准备走人,莫地风如梦初醒,发出了自出生以来至今的最大音量。
“客人,天黑路远,不如先去我家吃个饭!”
莫地风敢请人吃饭,次要原因是家里没有一个管的凶的婆娘,他能够自由支配家里的财产。
他就没婆娘。
主要原因,是因为莫地风是村子里最有见识的男人。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莫地风能干农夫、樵夫、猎手,也懂得一些经营,村子里攒下的皮毛让他去卖,价格总能上浮一些,前些年还干过一段时间的行商,不过路上被劫过一回财货之后,元气大伤,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回来守山了。
按道理说,这样勤劳能干,长得也算清秀的好小伙子,应该是村里姑娘抢着上门的对象,但奈何,莫地风有一个身在宗门里的弟弟,随母姓,叫做凌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