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已经微微亮了,所以没人费心起身去开灯。
芬拿的那一把枪拆解、组装起来要简单得多,但她也没就此提出异议,换来更有挑战的那一把M1911。两人先热身了一组,心有灵犀一样都不慌不忙、稳扎稳打。芬本来也不想求快,她都好多年没有设计武器了,上一次碰枪还是在路易斯安那的杜尔威,结果一枪没放就让人给打倒在地了。
重新把枪拿在手里仔细拆开、组装的感觉很好,她都快忘了自己有多喜欢枪械了。当然,芬的枪法始终不怎么样,那种射击手感对于她而言太过飘忽不可捉摸了。
然而她喜欢这种每个零件各就各位、以实现完整功能的过程。像是拼图,不过更立体,也更抽象。
芬知道自己有天分。她刚入行没多久,就能在摸到枪的同时于脑海中看到清晰的图纸结构,拆开之后也往往能满意地发现,实际情况与自己脑海中的构建八九不离十。她父亲因此对芬十分偏爱,让她在这方面不由自主地努力精进,以获得父亲真正的奖赏。
后来芬也没有熄灭对设计武器的热爱,只不过不能再实际上手了而已。
眼下,她把这把Glock拆开又装上,枪械养护得很好,很符合皮尔斯对武器的关爱。芬抬头看了一眼正在收尾的皮尔斯,被对方手指灵活动作的样子迷住了几秒钟。
“你更快。”皮尔斯说着把1911的击锤复位,拇指拨动保险发出“咔哒”一声。
“想哄我呀。”芬哼哼笑着,“我可没其他女孩儿好哄哦。你手里那把枪的难度更高。”
皮尔斯忍不住一笑,“没想哄你。其他女孩儿也没有玩枪的。”
芬却朝他皱眉,“其他女孩儿?”她犹豫了一下,“女朋友?”
“呃,”皮尔斯自知失言,他队里明明也有女性成员,而且还是突击手,从枪械到格斗都是一流,但刚才皮尔斯脑海里想的完全不是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那些人,“不是女朋友,我胡说的。”
“随便吧。”芬不高兴了,“再来一局。”
这次她的动作要快得多,因为已经对枪的构造重新熟悉起来,闭着眼睛也不会装错。等她装完,皮尔斯那里还有一堆零件摊在茶几。他倒是不着急,手很稳,动作从容。
这一局完成,芬提出换枪。
皮尔斯只好把手里的枪递给芬,再开局的时候,他不自觉地放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