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后一点,副警长倒是没能提出什么异议,但他也拒绝为芬进行核实,因为宅子的大门紧锁,根本不像是有人进去过的样子。
于是芬只能自己去。
她当然也不是想去和坏蛋硬碰硬,芬只是想收集证据,然后交给副警长好让他们出动警力去救人。因此,她携带的最重要的工具就是隐蔽式摄像机。此外,为了保证万无一失,芬还从当地的LARP团体那里租来了一套足够以假乱真的警服,又想办法搞来了一把Glock 17防身。
还记得她当初也给过皮尔斯一把同型号的。当时皮尔斯可高兴了,虽然他矜持地没怎么表现出来。不过芬那会儿就已经很能读懂皮尔斯的肢体语言了。
唉,原本她对各类型号的武器都有着相当客观和理性的评价,但眼下自己的喜好偏爱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了。
芬不知道是该感到惭愧,还是为自己的浪漫细胞终究没有死光而暗自庆幸。要是能见到皮尔斯的话,说不定她就能想明白了,但芬压根儿不知道皮尔斯在哪里。
艾达说不定知道,但她绝对不肯告诉芬。
五年已经熬过了三年,芬觉得,其实自己再熬两年也不是问题。关键是,皮尔斯会不会已经忘掉她了?
听艾达的意思,他已经回归B.S.A.A.的队伍了,说不定天南海北去执行任务,遇到各种各样有趣的人和事,早就把芬忘到脑后了。
真不该瞎想,毕竟自己还有正事要办呢。而且虽然她跑到美国来了,皮尔斯也未必就在国内。这里顶多算是他的故乡……不对,皮尔斯也不一定是路易斯安那州的人,美国好像有五十多个州呢吧。
芬当年居然也没想过要问一问皮尔斯的老家在哪里,现在她后悔也晚了。
当然了,芬对美国的了解也就仅限于纽约和华盛顿这两个地名,就算问了又能怎样呢?何况她当时一点儿也不想知道皮尔斯的过去,因为那是属于皮尔斯的世界,是他的归宿。
所以还是专注眼下的正经事吧,东想西想只会让她心烦。
就这样,芬在准备停当之后,在车行租了辆车就出发了。时间刚过中午,她觉得自己应该能在天黑前赶回城里。要是能有所收获的话,第二天就能交给警局,甩给安德森副警长好好看看。
虽然冒充公职人员大概是相当严重的事情,但芬不准备让任何人发现。毕竟摄像镜头里不会出现摄影师本人,她有把握。
唉,她早该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