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他的胡子还没有这么长,没有这么白;
景府也没有这么大。
这个时候,主公才十五岁呢。
娃娃点大。
刘霄是个孤苦无依的人,他活了这么久了,一个姑娘也没娶过。俗话是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他光是养着年迈的爹娘,就已经累的够呛了,跟别提娶妻生子。
自己都养不活,还是别让他人陪着自己一起受罪了。
三年前,他爹娘还是没熬过疾耗,病死了。
刘霄自认没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孝道,他算是尽了七八分了。把自己所有积蓄拿出来买棺材给爹娘安葬后,他就离开了那个伤心之地。
亲人不在,便是没有了家。四海漂泊,看哪里能更好的活命罢了。
浑身上下就那么点行当,他在路上赶着,时不时就掂两下。脚底下的草鞋磨破了几个洞,漏风的很。感受到几片寒意,只好弯着点腰,看能否拿衣摆遮住些。
行人往往,刘霄几眼看去,说不出什么文化话,心里只有一个感叹。
——原来这就是京城啊。
这里的人,不管是富裕的,还是贫穷的,好像活的都比他要体面些。
明明他也不是乞丐,在这里,好像也快要成为乞丐了。
他极目远眺,皇都就在街的尽头。雄伟的建筑,屋瓦几乎要顶到太阳了。
刺的他眼睛有些花。
刘霄急忙低下头来,用力眨了眨眼睛,以缓和这不适的感觉。
一切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
他揉着眼睛,没注意路。走着走着就撞着了一个人。
“谁啊,走路不看路的?!”头顶处传来一声惊吓。
刘霄被惊地抖了一下,他的视线还留在地上。方才这空荡荡的地面还只有他一双脚的,现下好像多出了好几双。
不仅如此。他光是看着被他撞到的人穿的衣服,就知道这是个他惹不起的人。
这种衣服的面料还是他第一回见!
怪不得是京城呢……
“喂!”那人生气的喊了一句,语气之中满是鄙夷,刘霄注意到那人好像在拍衣服,“哪里来的不长眼的乞丐,这大路那么宽,看不着人啊。”
刘霄立马拘谨地抱歉:“对不住对不住,是小的没长眼。”
他笨拙的左右移开,奈何动作太大,跨在肩上的包袱因着他这动作,哗然一歪,脱了他的肩,掉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