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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走吧。”
    林挽月把脚泡在热水里,脚踝肿了一圈,被热水泡着,舒服的叹了口气。
    “景琛哥,走啥啊,咱来都来了。”
    “太乱了。”
    “乱才好。”
    顾景琛手里的刀停了。
    林挽月拉过他的手,按在自己隆起的肚子上。孩子在里面拱了一下,顶着他的掌心。
    “人越多,场面越乱,才没人注意咱们。浑水摸鱼嘛,景琛哥。”
    顾景琛沉默着把削好的树枝往地上一扔,起身去灶房提热水了。
    二妮儿蹲在一边,两只手撑着下巴,眨巴眨巴眼。
    大姐这个人,四两拨千斤的本事,用在自家男人身上也一样好使。
    ——
    第二天一早,三人往清河沟去。
    隔着老远就听见了动静。人声、铁器碰石头的声音、水声搅在一起,轰隆隆的。
    走到河岸上的时候,二妮儿的脚步钉在了原地。
    她从小在这条河边长大,小时候在河里摸鱼、捡石头、洗衣裳,河水清亮亮的,能看见水底的沙子。
    现在呢?
    河道里全是人,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男人女人老人,挥着锄头铁锹,挖沙、筛石,有的干脆趴在水里用手扒拉。河水浑浊不堪,黄澄澄的,什么都看不清。
    河滩上到处是翻出来的土堆和碎石,原本长着芦苇的岸边被踩得光秃秃的。
    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腥气和汗臭味儿。
    二妮儿的鼻头一酸,扭过头去了。
    林挽月站在岸上的高处,万物之瞳悄悄开启。
    河道里的人手上、身上、篮子里的石头,在她眼底看得清清楚楚。
    灰的,全是灰的。
    几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宝贝,被主人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的擦拭,嘴里念叨着发了发了——内里灰败,一文不值。
    她收回视线,目光越过喧闹的人群,落在了远处。
    河的上游有条支流,拐进了一片芦苇荡的后面,水面窄窄的,泥沙淤积,看着毫不起眼。
    那地方没人去。
    她正要拉顾景琛往那边走,河道中间突然炸开了一阵叫骂声。
    “放手!这是老子先捞的!”
    一个瘦小的老头抱着块石头蜷在地上,灰白的头发散开了,胳膊上全是泥。
    五六个大汉围着他,为首的一个,左脸上一道疤,从眉梢拖到嘴角,疤痕发白,把半张脸拧成了一团。
    刀疤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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