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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场官司比第一场热闹得多。
    因为周凤兰亲自出庭了。
    她请了一个本地小律所的律师,五十来岁,一脸跑江湖的油腻。
    “法官,这笔八十万是我儿子对母亲的赡养费,属于合理的家庭支出——”
    “赡养费一次性支付八十万购买商铺?”姐姐推了推眼镜,“请问周凤兰女士本人有没有退休工资?”
    周凤兰在证人席上扭了扭。
    “有……每个月两千八。”
    “有退休工资还需要八十万赡养费?而且用这笔钱购置了不动产?对方律师,赡养费的功能是保障老人基本生活,不是用来投资房产的。”
    对方律师的脸红一阵白一阵。
    法官调出了房产登记信息。
    商铺购入价八十三万,周凤兰名下,购入时间与陈浩宇转账时间完全吻合。
    “原告主张这八十万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陈浩宇)单方面转移构成侵害配偶财产权。本庭认为原告主张成立。”
    “判决如下:周凤兰应返还原告林婉清四十万元或等值财产。”
    周凤兰在法庭上当场哭了。
    “你们欺负我一个老太太!”
    “妈——”陈浩宇的声音从旁听席传来。
    法官看了他一眼。
    “旁听人员请保持安静。”
    出了法庭,周凤兰追上来。
    “林婉清!你做人太绝了!我养了儿子三十年,他给我点钱怎么了?”
    “给你钱没问题。用我们的共同财产给你买商铺,问题很大。”
    “你们已经离婚了你还追着不放!”
    “法律允许我追溯婚姻存续期间的非法转移。”
    周凤兰被噎得说不出话。
    陈浩宇站在他妈身后,看着我的眼神复杂到极点。
    有恨。有悔。还有一点我看不懂的东西。
    “婉清。”
    他叫了我一声。
    “以后别叫我名字了。”我说,“我们之间什么都结束了。”
    我转身走向停车场。
    姐姐在车里等我。
    “四十万,周凤兰付得起吗?”
    “付不起她可以卖商铺。”
    “如果她不执行呢?”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商铺拍卖。”
    我启动车子。
    “姐,谢谢你。”
    “别谢了。没有你的警觉和判断,信托做得再好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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