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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灰烬。
    畏惧火焰,是远古时期就刻进DNA里的本能,所以火场中的逆行者才会让人敬佩,因为他们的勇气战胜了畏惧的本能。
    此刻,面对那触之即死的恐怖高温火墙,进军的敢死队陷入了停滞。
    加入敢死队的每一名成员都和姜九阳有血海深仇,所以他们才甘冒奇险,赌上性命去和姜九阳自爆。
    他们知道,凭借他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铲除掉姜九阳,可逼得姜九阳失去理智,动手杀人也算计划成功。
    只要姜九阳杀人了,袁海山就有可能抵达银沙市,杀死姜九阳。
    可当他们真的直面那能将他们瞬间烤化的火墙时,恐惧油然而生,可在DNA深处的本能正在预警,催促着他们做出理智的决定。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众多敢死队中,总有不惧死亡的勇士,有人迎着火墙走了过去,每靠近一步,大量汗水都从毛孔中喷涌而出,又被瞬间蒸干,五脏六腑如同置入汤锅熬煮般难以忍受。
    当第一个勇士出现,陆续有人朝着火墙走去,队伍开始缓慢向前推进。
    一些体质弱的平民难以忍受高温折磨,面色涨红倒在前进的路上,中暑昏死过去。
    一个又一个暴民倒在冲锋路上,最先走向火墙的勇士浑身衣物、头发已经被高温引燃,眼看着就快要烧死了,姜九阳不得不熄灭火墙。
    他认输了,他屈服了,这些暴民纯属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他吓不退他们。
    “该死,该死该死!”
    姜九阳在两百平的豪华客厅内歇斯底里地咆哮着,他无法接受自己被一群瞧不起的平民逼得手足无措,愤怒地空挥拳头,逸散出的拳风都将防弹玻璃幕墙打得粉碎成渣,可想而知他的实力有多强横。
    便是这个强壮得像北极熊一样的男人,却被平民逼得无能狂怒,索性眼不见心不烦,化作一颗火流星直接钻破数层天花板,飞离庄园。
    “胜利了,万岁!”
    “他不敢杀我们,感谢伟大的神州皇帝陛下!”
    姜九阳的耳畔是呼啸的风,以及远处平民们的欢呼声。
    他回眸望去,双眼红得仿佛两颗血色探照灯,只要他想,他的眼中就能射出高能激光,像是收割机割麦一样把这群暴君扫成两段。
    但他不敢,他什么都做不了,愤愤离开。
    姜九阳这一走,可就彻底暴露出他不敢杀人了,银沙市民恣意狂欢,在街道上旁若无人地跳起舞来。
    参加过敢死队,打砸了姜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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