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枚戒指。
不是金的,也不是银的。
是一枚用7.92mm步枪子弹的弹壳磨成的。
切口被打磨得光亮如镜,内圈还刻着两个歪歪扭扭的字母:L & S。
“我没钱,买不起大钻戒。”
“这枚弹壳,是从我身体里取出来的。”
“那是咱们第一次见面,你为了救我,给我做手术取出来的。”
陆锋看着沈清的眼睛,眼神炙热而真诚。
“我想把它送给你。”
“这命是你给的,以后也是你的。”
“沈清同志,你愿意……愿意收下这个只会打仗的大老粗吗?”
周围瞬间安静了。
连树上的知了似乎都屏息凝神。
沈清看着那枚简陋却沉重的戒指。
她的眼眶微微泛红。
这是她在这个时空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比任何勋章都要珍贵。
她伸出手,拿起了那枚戒指。
在阳光下转了转,金黄色的铜光有些刺眼。
“陆锋。”
沈清的声音很轻。
“你这是在向我求婚吗?”
陆锋愣了一下,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
“啊……是……是吧。”
“你要是不愿意,我就……”
“谁说我不愿意?”
沈清打断了他。
她从脖子上解下一根红绳,那是她用来挂身份牌的。
她把那枚弹壳戒指穿进红绳里,然后郑重地挂回脖子上。
戒指贴着她的皮肤,滑进了衣领深处。
正好贴在心脏的位置。
陆锋有点懵。
“这……不戴手上啊?”
沈清站起身,甩了甩半干的长发。
她看着北方,眼神变得深邃而辽阔。
“现在还不是时候。”
“陆锋,你看这山河破碎,鬼子还在咱们的土地上横行。”
“这双手,还得握枪,还得杀敌。”
“戴着戒指,扣扳机不方便。”
她转过身,看着陆锋,眼神坚定如铁。
“等哪天,咱们把鬼子赶回老家去了。”
“等天下太平了。”
“你再亲手把它戴在我的手上。”
“到时候,我要你八抬大轿,风风光光地娶我。”
陆锋看着她,眼中的失落瞬间变成了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