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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年,一位来自京城的“商人”,找到褚老板,希望他能趁着卷烟厂改制成集团的机会,将一些与烟草无关的“冗余资产”剥离出来,成立一家资产管理公司。
    之后再由这位京城的商人,出资对这家公司进行私有化“改制”。
    对方表示,这样可以让改制后的集团公司,更聚焦主业。
    为了说动褚老板,对方甚至还向他承诺,届时这家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交给褚老板的儿子来管理,并且可以给于其子一定比例的股份,……
    可当时对方的提议,却被褚老板当场拒绝。
    因为当时卷烟厂,投资的都是诸如水电、交通等这类的优质资产,绝对不是对方口中、影响到主业发展的“冗余资产”。
    彼时褚老板直接了当的表示,只要他还掌管着集团,这种事他们想都别想。
    褚老板还是小看了对方的能量和狠辣。
    就在这件事发生之后的仅仅一个月,一封匿名的举报信,从豫州的三门峡,被送到了上级相关部门。
    举报信的内容有名有姓,说的是三门峡烟草公司,勾结一个叫林某某的人,通过给褚老板的家人进行利益输送,来换取玉溪卷烟厂的指标。
    信中还详实的记述,从玖壹年到玖叁年,这个林某某他们,五次从卷烟厂拿走了8167件香烟、赚了818万元。
    以及林某某等人送给褚老板家人的、诸如金龟、金佛、金表、美元、金条啥的。
    随后,让无数人错愕的、褚老板的案子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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