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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道歉的通气会中,官方承认,在钓鱼执法的事件当中,交通执法部门的确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且使用了虚假证词。
    另外,官方还承认了,之前的调查结果,确与事实不符。
    ——之前说的“与事实不符”,说的是“网络帖子中的事,与事实不符”,这次说的“与事实不符”,则是“上一次的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
    对于张辉,则是做出了,撤销处罚并公开道歉,归还车辆及赔偿损失的决定。
    该事件之后也成为了,行政执法规范性争议的标志性案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张辉是化名,真实的人可以是孙中界,可以是张晖,可以是张军,……
    法院在宣判的时候,提供的供词中显示,被钓的司机说:“我开车行驶至闸航路和召泰路交叉口时,他看到路中间站着一名青年男子,频频挥手示意他停车。”
    “我看着他着急的样子,想着他肯定遇到了难事,就停下了车,他一下子就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座位上。”
    “我问他有啥急事,他说这么晚拦不到车,胃痛,又非常冷,想让我捎他一程,送去附近的医院。”
    “我刚好顺路,又看他只穿一件T恤,就有点同情他,打算捎他一程。上车后,他说按出租车的价格给我掏钱,我当时忙着开车也没搭理他。”
    “走了四五分钟后,这名男子说到了,我就缓慢停车。这时,他掏出10元钱,往我仪表盘右侧一扔,随后就伸脚急踩刹车,并伸手拔我的车钥匙,……”
    “我看见我车前侧过来一辆面包车,车上冲下几名便衣男子上了我的车,他们自称是执法大队的,说我黑车营运拉客。”
    “我赶紧解释,并说刚才上车的男子可以作证,可再看时,上车男子已不见了踪影,……”
    “然后这几个人把我从车里拽出,拿走了我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并把我推上面包车,开进附近的一个胡同。”
    “胡同里停着一辆依维柯,他们又把我推到车上,上面有几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我想掏出手机报警,手机却被他们抢过去,说是没收了。”
    “他们在车上对我进行审问,一名男子拿出执法局调查处理通知书,说我开黑车,非法营运。我说是对方主动上车,我也没向对方要钱,纯粹是出于做好事的心理。”
    “可他们坚持说我非法营运,还让我在处理通知书上签字,当时僵持了大约1小时,我签字后,他们才放我走,车也被他们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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