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唐伟东过问了一下,李大红简单跟他汇报了一下,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内容。
    大体就是像唐伟东之前跟大强子谈的那样,狗东向河东投资融资一千五百万美元,(括弧,按照当日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一次性支付)。
    狗东向河东投资公司,出让20%的公司股份,但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那就是,这20%的股份的投票权,由大强子本人代持。
    (括弧,仅限大强子在狗东期间,若是大强子从狗东离开,这份代持协议,自动终止)
    另外,在狗东董事会的五个董事席位中,河东投资公司将占据一个席位。
    这倒是唐伟东之前没有提及的,不过,河东投资对于这样的投资,比起唐伟东来更专业,他们在谈判中肯定要让自己的利益更大化,所以这个董事席位,也是他们向大强子索要的。
    具体的管理方面,河东投资可以不参与,但对于投出去的钱,他们必须要有相应的监管手段。
    而这个狗东董事会的董事席位,就是投资方监管融资方的一个措施,也是对自身权益的一个保障。
    一个董事席位而已,并不会对大强子在公司的管理权,形成挑战,因此,大强子只是稍微纠结了一下,就答应了河东投资的要求。
    此外,河东投资还拿到了狗东,下一轮融资的领投权,除非河东投资自愿放弃,否则,狗东下一轮融资的资本方中,必定还有河东投资的一席之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