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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运作下,同时也鉴于事发后,窦仙儿能主动打电话报警,算是有自首情节。
    再加上他能积极赔偿车主的损失,取得了车主的谅解,因此,法院对其从轻发落,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后只行拘了他几天,罚了一笔钱了事。
    没有留下案底,这对窦仙儿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一个结果了!
    不过,烧车的事是了结了,但他跟新京社的事,确切的说是跟卓狗仔的事,还没完呢。
    待窦仙儿的判决结果一出来,还没等吃瓜群众们,把手里的瓜放下呢,红星传娱以及窦仙儿,却突然对新京社和卓狗仔等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新京社和卓狗仔等人,在未对旗下艺人进行采访的情况下,却随意捏造虚假新闻消息,并进行大肆传播。
    这严重损害了旗下艺人的声誉,同时也给红星传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
    因此,红星传娱和窦仙儿,对新京社和卓狗仔等人,以造谣诽谤罪、侵犯名誉权等罪名,提起了诉讼,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同时,还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诽谤罪是刑事犯罪,受害对象是自然人。
    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卓狗仔是制造假新闻,并在媒体上广泛传播,这已经符合对窦仙儿这个“自然人”,构成“以其他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以及“情节严重”,这所有“诽谤罪”的相关规定了。
    也就是说,这一次红星传娱,是铁了心一定要将卓狗仔等人给送进去了!
    红星传娱的突然翻脸,顿时让吃瓜群众们再次兴奋起来,同时也打了新京社一个措手不及。
    道歉,是不能道的,一家“主流”媒体,若是公开道歉,那以后他们还有什么“权威性可言”?
    承担刑事责任,更是不可能的,抛开卓狗仔他们不说,新京社可是有级别、有编制的,报社一旦被追究了刑责,那做为报社的负责人还怎么“进步”?
    其主管单位的脸,往哪里放?
    所以,在红星传娱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并没有直接判决,而是先进行了调停。
    此外,新京社也请托了关系,在私下里跟红星传娱进行了沟通,甚至就连新京社的上级主管单位,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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