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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们亲爹妈都能卖。
    就以他来说吧,为了钱,他甚至都把自己的姓给改了。原来他是姓托克维茨的,为了更好的融入漂亮国,更方便的做生意,他不惜将姓氏改成了斯特林。
    他当初买下球队的目的是什么?自然是想从其身上赚钱了。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干。他的朋友巴斯,能从湖人身上赚到钱,并不等于他也能从快船身上赚到钱。
    从巴斯入主湖人后,人家拿了十个总冠军,快船连根毛都没拿到。
    巴斯在收购湖人的交易中心,花了6750万美元,但这可不是收购湖人一支球队的花费,湖人篮球队只花费了1800万,其他还包括洛山基国王队(冰球队),和湖人的前主场论坛球馆等一大堆的东西。
    而斯特林呢,只是花了1250万美元,收购了这么一支球队,甚至连个自己的主场都没有,有一段时间还到处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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