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娘生老幺的时候,村里人都笑话她,孙子孙女都有了,还生呢。
因为那一年阿蛮十二岁。
“小树!”
“爹给取的。”
阿蛮今年二十二了,最小的妹妹,小她整整十岁。
“你今年十二岁了。”
“嗯嗯,对呀,十二岁了,爹说等我到了十三岁,就给我相看人家。”
“爹什么时候说的?”
“就去年呀。”十二岁的小树已经明白很多事情了。
“没读过书?”
“没有。”小树摇头。
那就是连字也不认识了。
阿蛮一阵头疼。
“姐姐,你和姐夫成婚之后蛮好的,我要是相看了人家,应该也会和你一样吧?”
阿蛮摇摇头:“你还太小,我会和爹说,不然你这么早就许人家。”
“为什么?”小树表示不理解。
“因为这世上并非所有男人都是好货色。”
十三岁嫁人,身子都没长好就要去别人家,分明还是个孩子,这么早嫁人做什么?
若是再有了身孕,会有很大的死亡概率,一尸两命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明白了,可是爹说我不嫁人的话,家里总不能白养我。”
“没关系,我会安排好的,你不用担心。”小孩儿就应该过小孩儿的日子,而不是过早步入婚姻。
“小树,扶我起来。”
“不行的不行的,娘说你腿要静养,不能起来。”小树连忙摆手。
“我躺的屁股疼,想起来走走。”
“哦哦,那好吧。”小树把她从床上搀扶起来,阿蛮接过拐杖走出去,爹娘看她出来,也忙站起身,不知所措地看着她。
阿蛮坐下来,屋子里静悄悄的,孩子们在外面玩儿。
“等过完年,我打算把小树带去城里学手艺。”阿蛮说。
她爹惊讶地望着她:“她一个女娃子,能学什么手艺?蛮蛮,爹晓得你是为了家里的姊妹们好,但是……”
“城里有女子学堂。”阿蛮说。
“你要把她许了人家,十三岁嫁什么人?”
她继续说:“如今朝堂正在拟定新的律法,女子未满十八,不可嫁人。”
虽说只是一个草案,但她和赵邺早早商量过,只是新的律法太难推进,别人家阿蛮管不着,但自家的孩子不能这么早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