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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莎琳德走上前,伸手想要抚摸马颈。
    “嘶——!”黑马猛地甩头。
    布满尖刺的面甲擦着罗莎琳德的手心划过。
    罗莎琳德也不恼,只是缩回手,眼神复杂。
    “它是第一代亚瑟王坐骑的直系后裔。”
    “这一代一共诞生了两只。”
    “另一只‘白昼’性格温顺,毛色纯白。”
    “未来会成为我的坐骑。”
    “而这一只……”
    罗莎琳德看着那匹还在暴躁扯动锁链的黑马,神色复杂。“因为它太过暴虐,且毛色不祥。”
    “从出生起已经咬死了七名驯马师,踢断了六位骑士的肋骨。”
    “圆桌骑士团里,没人能驯服它。”
    “本来长老会打算处死它。”
    “但我总觉得,真正的神驹不该是那种温顺的宠物。”
    刘兴根本没听罗莎琳德在说什么。
    他的视线像是被磁铁吸住了一样,黏在那匹马上抠都抠不下来。
    太特么帅了!
    这那是马啊?
    这简直就是男人的浪漫!
    看看这流线型的肌肉线条。
    看看这充满暴力美学的纯黑毛色。
    再看看那桀骜不驯的小眼神。
    要是骑着这玩意儿上街,回头率绝对爆表。
    比什么超跑都要拉风一百倍。
    “好东西!”刘兴搓着手,两眼放光。
    “这玩意儿劲大不?”
    “要是骑着它去撞人,能不能把人撞飞?”
    罗莎琳德愣了一下。
    正常人看到这种凶兽,第一反应不该是害怕吗?
    再不济也是考虑怎么驯服。
    哪有人上来就问能不能撞飞人的?
    “它……力量很大。”
    罗莎琳德斟酌了一下词句。
    “它曾一脚踢穿了三厘米厚的钢板。”
    “如果是撞人的话……”
    “大概会变成碎片吧。”
    “奈斯!”
    刘兴打了个响指。
    这简直就是为了他量身定做的。
    之前用关二爷模板的时候。
    总觉得少点什么。
    现在破案了。
    少的就是这么个能让他人马合一的大家伙!
    “这礼物我收了。”
    “算你有良心。”
    罗莎琳德松了口气。
    这匹马性格暴躁,养在骑士团也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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