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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只是,只是让百姓以律法维护自身权益……下官以为,大为不妥。”
    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后世的人而言,是再也简单不过的道理。
    可在如今这个年代,未免太过惊世骇俗了。
    其实在华.夏古代,普法宣传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先秦时期,就有‘木铎传法’和‘悬法象魏’,使百姓了解法律的内容,感到刑法之可畏。以后历朝历代,都有各式各样的法律宣传制度。
    朱元璋更是热衷于法律宣传,并且有搞出新的创举,那就是讲读律令。
    为此特意颁行了《大诰》和《教民榜文》等,供天下官民学习、了解。
    读书人不仅要读《大明律》、《大诰》以及《教民榜文》等,而且科举也会考到相关法律。
    在民间的乡饮酒礼上,也要宣讲皇帝的“六条”圣谕(老朱语录)和相关法律。
    这一招后来被雍正学到了,并且发扬光大。
    可从古至今朝廷的法律宣传,目的是为了让官吏和百姓乖乖听话,不去触碰律法,往他们的脖子上套枷锁,以此来稳固统治。
    百姓想运用所获得的法律知识作为武器,向统治者争取权利,那却是万万不行的。
    因此朝廷一边让百姓学法守法,一方面又认为百姓打官司是一种社会不安定的表现,进行百般限制。
    不仅是教百姓词讼的讼师、讼棍,要受到严厉打击。
    教百姓打官司的书籍,例如大明民间的《惊天雷》《萧曹遗笔》《刑台秦镜》之类的书,统统遭到封杀。
    云逍竟然要朝廷鼓励百姓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不是要把枷锁,反过来套到当权者的脖子上。
    百姓都敢跟当官的叫板了,那以后岂不是要天下大乱?
    “荒谬!”
    “百姓只受律法约束,却不受律法保护,那律法的公正从何谈起?”
    “正是由于官吏欺民,而民无法抗争,导致律法黑幕,刑狱糜烂。”“元末政治腐败,法纪荡然,这才招致百姓揭竿而起。大明不严肃刑狱,迟早也会走到这一步!”
    云逍不客气驳斥胡应台。
    其实跟其他改革一样,刑狱改革最难的还是理念的革新。
    陈腐的理念不改变,再怎么花哨的变革,最终都会流于形式,不过是昙花一现,很快回归到原有的旧路上。
    胡应台苦笑道:“兹事体大,容下官再斟酌斟酌。”
    见胡应台还是心有疑虑,云逍叹道:“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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