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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几条肋骨,上面挂着颤微微的红肉,闪着诱人油光。
    倒了一点酱油,蘸一下咬一口肉,真是太享受。
    满口鲜香的滋味,比昨晚单吃烫驴肉好吃多了。
    “带骨头吃,跟单吃肉,味道完全不一样,这个好吃多了!”常大山咂摸着骨头,滋滋作响。
    如果昨晚这样吃,肯定要好好喝几杯,可惜这是大清早,不好喝了酒再去上班。
    常昆点点头,可不是嘛,这时候人们只认肥肉,别说排骨了,就连瘦肉都算不上好肉。
    后世可不一样,五花肉卖十块,那排骨能卖到十七八,不为别的,就是排骨更好吃啊……
    刘梅芬一脸可惜:“这驴肉骨头确实比猪的好吃,卖给供销社和国营饭店可惜了。”
    工作地方都是熟人,她不好意思卖贵了,基本都比市价还便宜个两成。
    可现在这行情,哪还有什么市价,市场上压根见不到肉,整一个有价无市。
    “娘,咱家吃不完,别可惜了,跟那些人处好关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
    这年头,能进供销社和国营饭店的人,哪个没有点关系,除非像常昆这样硬靠肉砸出一个职位。
    后世都说国内是个人情社会,那是因为网络发达,很多事一捅就破,上个热搜,被人们看得清清楚楚。
    可此时比后世还要不堪,有些事情压根不遮掩,人人知道,人人奉行,又人人装作大义凛然,正所谓当了**还要立牌坊!
    但!人生在世,谁又避得开呢!
    就算重生带系统,也不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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