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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糊,无一块好皮肉。
    但是旁边略微矮小的那具尸首,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康伯。
    康伯胸口到脖子处,有一处明显的黑青色胎记。
    胎记被毁了小半,血肉被捣毁,但还是留了一块。
    而一旁的血衣男子,也很好认出来了,是言非语。
    言非语最喜洁,厌脏污,最喜穿一袭白衣,昭示自己不染尘埃。
    如今他身上穿的白衣服沾满了血,染尽灰尘,野狗虎视眈眈,浑身无一块好皮肉,腐蝇蛀卵。
    她的指甲更加用力,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放到了手上,也仿佛全部支撑自己站立的力气也都来源于陆为舟的掌心。
    陆为舟皱眉看了两眼:“这尸首毁坏成这个样子,如何辨认?西雍卫手段太过了。不过这胎记倒是可以作为线索。”
    越千山点头:“陆大人与我想法不谋而合。不过陆大人心善,越某可不是。这人我追了几个月,好不容易追到,自然要好好审问。只是他宁死不屈,某便只好成全他们了。”
    陆为舟点头应道:“越大人辛苦了。”
    他话音落下,只觉得手背更疼了。他知道尽欢待在这里也不好受。
    “既然越大人无事,陆某便先回去了。还望越大人今后莫要如此不讲道理,随意伤人。”
    尽欢适时抬头,尽显温婉:“少主莫气,越大人也不是故意的。”
    他们二人这样说,越千山自也不会拦。
    他将二人送到尽欢的马车处,笑盈盈地看着二人。
    陆为舟舍了马,抱住尽欢,上了马车。
    听眠和长风在外面驾马车,马车内,尽欢依旧僵硬地躺在陆为舟怀中,一动不动。
    待马车驶出去好远,陆为舟估摸着离越千山够远了,便开口道。
    “好了,表小姐可以从我怀里下去了吧。”
    尽欢这才大梦初醒般,泪水突然溢出,无声地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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