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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白。
    被众人围着的赵大海,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低头看了看庞福抓着自己的那只胖手。
    眉头皱了一下。
    透过庞福肥厚的皮肤,赵大海能看见他血管里加速流动的血。
    透视眼给出的评估是极品,这鱼肚子里有金胶。
    五百块?
    赵大海心里冷哼一声。
    这胖头鱼,还真拿自己当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忽悠呢。
    赵大海慢悠悠从兜里掏出火柴。
    “刺啦”一声,点着了有点受潮的大前门。
    他吐出一口烟。
    “胖哥。”
    赵大海拨开庞福的手。
    他的动作不重,但庞福却没法反抗。
    “松开点,你手上的汗太多,别弄脏了我的鱼。”
    庞福愣住了。
    他没想到在这个数字面前,这个穷小子竟然能这么稳。
    “大海,你嫌少?这价格已经很高了!做人不能太贪心!”
    庞福急了。
    伸手就要去抢那个竹筐。
    “你看这鱼都死了,再不弄就要臭了,赶紧给我……”
    “胖头鱼,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更别想一个人吞好货。”
    一个带着广东口音的声音从人群后传来。
    庞福的脸一下就垮了。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
    刚才那个气场强大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男人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
    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他没戴金链子大手表,但那股子有钱人的气派,压得周围的渔民大气都不敢出。
    金牙,金老板。
    清平镇甚至县里最大国营饭店的后台老板。
    听说在省城和港岛都有路子,是手眼通天的人物。
    金老板摘下墨镜,露出一颗金牙。
    他看都没看庞福一眼。
    目光直接落在了竹筐里的那条鱼上。
    “靓仔,这就是你刚才五毛钱买的垃圾?”
    金老板看着赵大海。
    眼神里多了几分玩味。
    赵大海弹了弹烟灰。
    迎上金老板的目光。
    “运气好,捡了个漏。金老板给掌掌眼?”
    “好!那我就看看!”
    金老板大笑一声。
    从怀里掏出一块雪白的手帕。
    小心垫在手上。
    然后蹲下身。
    轻轻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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