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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吗?”
    “当然,我能感觉你的手很烫,我还能闻到你身体的气味,很香。”皮书琅回答,目光则下意识的看向了对方白皙脖颈下,那隐隐跳动的血管。
    察觉到皮书琅的目光,丽莎第一时间攥紧了领口,眼神有些慌乱。
    她直起身子,转过身若无其事道:
    “血清的副作用看来还很明显,但正如你刚才说的那样,你快死了哪管其他,所以……你以后就只能是这个状态了。”
    “和弗兰肯一样?”皮书琅坐起身,扭了扭脖子后问道。
    一旁靠门的位置,嘴角带血的弗兰肯像是被触动一样,看了皮书琅一眼。
    丽莎叹息:
    “是啊,你们以后都只能靠血食为生了,但你放心,我会尽快研究出改良版血清的,一定能让你们恢复原状。”
    皮书琅偏了偏头,感觉自己的思维有些迟钝:
    “死了就死了,哪怕心脏能够跳动,能够泵血,也没办法挽救逐渐死亡的大脑,人体不能只靠血液活着。”
    “我需要新的方式,维持新陈代谢,保持细胞活性。”
    血液的流动,是人体活着的标志。
    心脏作为人体的发动机,只有不断的工作,让全身血液流通,才会让人活着。
    但如果只是血液流通的话,人又并非真的“活着”。
    就好像植物人那样,停止的大脑和无法苏醒的状态,让其其实更像个“活死人”。
    眼下的皮书琅就是差不多的情况。
    在心脏中枪的那一刻,他的整个身体就已经死了。
    他需要别的方式,来不断的刺激大脑,让其认为自己没死,继续工作。
    他需要新陈代谢,需要细胞的不断更迭,需要神经传感到全身上下……
    如果没有这些,他就会逐渐变的和那个弗兰肯一样,从一个有思考能力的人,变成一个只知道听命行事的行尸走肉。
    皮书琅不想这样。
    没有脑子的他,没有任何价值,慧睿将会毫不犹豫的抛弃他。
    那样一来,他的存活将不再有意义,更别说复仇了。
    陈斌,害自己变成现在这副模样的人,他要他血债血偿!
    “我需要电。”皮书琅忽然说道。
    作为同等级别的学者,丽莎立刻就明白了皮书琅的意思,眼睛顿时一亮:
    “没错,电流刺激可以模拟神经传递信号,它能刺激细胞活性。”
    “正好,我们可以借一下生物科技部那边的模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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