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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遍报警电话。
    这次接听电话的,是另外一个接线员。
    张俊先询问她,说自己两个小时之前报过一次警,请问有没有出警核查?
    对方查询了一下之后,回答说已经出过警,出警记录显示查无此事。
    张俊愣了愣,说道:“同志,他们今天发行的报纸上,明明有一篇文章,诋毁了我们临溪市委市政府,以及我们临钢集团的名誉!我们临钢集团早就研制成功手撕钢,已经在建厂,年底之前就能量产!可是他们在报纸上却公然诬蔑我们,说我们临溪市委市政府是在造假,说我们并没有研制出手撕钢,还说我们骗取国家补贴!这还不够证据,构成诬陷吗?”
    接线员也不能下判断,只道:“请问你还要再次报警吗?”
    张俊沉着的说道:“对,我还要报警,请求你们立案调查!”
    接线员说道:“好的,我这边会把案件转给当地派出所,请他们出警调查。”
    张俊放下电话,心想这件事情只怕麻烦。
    他是当事人,当然着急,犹如热锅上的蚂蚁。
    但对民警来说,完全不算什么大事,多少杀人抢劫的大案等着他们去侦破呢!
    报社打着言论自由的口号,就可以规避深入调查。
    如果这家报社是在南方省,那当然好说,张俊一个电话,就能立案侦查。
    但这是在首善之都啊!
    人家怎么办案,张俊完全无法干涉。
    他一个小小的临溪市长,在临溪市里面,他算得上呼风唤雨的人物,但在这里却人微言轻,没有人把他当回事。
    张俊不打算再等下去。
    不管附近派出所出不出警,估计结果都是一样的。
    临溪市想要维权,只能通过法院诉讼。
    这种纠纷,属于民事侵权追责。
    临溪市是被害一方,可以选择在临溪本地或者侵权方所在地进行诉讼。
    不管是临溪市委市政府,还是临钢集团,都有权要求侵权人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如果侵权人不理会受害人的请求,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后,会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恶意诽谤他人名声,情节严重,例如多次捏造事实进行诽谤,或者造成受害人名誉严重受损等后果,可能构成诽谤罪。
    那就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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