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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凌晨五点,赵俞琛醒来,夏迩依旧保持着脑充血的姿势,把手和头发垂在他身上。
    赵俞琛把他掀了上去,给他喂了几口水,再测了一下体温,37.6,降下来了很多。再给夏迩喂上两粒退烧药后,他离开了家,骑着电瓶车前往工地。
    台风走了,只剩下淅淅沥沥的小雨。工地上散落的小水潭照应天空,像一面面镜子。
    清晨雨还没停,工地里已经开始热闹起来。塔吊缓缓转动着臂膀,把沉重的钢筋运送到高空中的结构架上。脚手架上身着反光背心的工人身影忙碌有序,地面上一排排水泥车嗡鸣着发动机,不久后,混凝土就会像灰色的溪流缓缓灌入模板中,这是赵俞琛今天的主要工作之一。
    起初,他是工地上的杂工,后来他学得很快,脑筋灵活,又有力气,在工地上干了半年的杂活后他成为了一名混凝土浇筑工人。除了肺有点难受,他很喜欢这个工作。
    毕竟这是一种更为直观的体验,混凝土浇筑在模具当中,边浇边用振捣器夯实,水泥在凝固中逐渐成形,成为这座大厦的一部分。
    有一天,下了班工友都走光了,他却穿着油腻腻的工装,坐在刚浇筑好的楼板边,静静地看着这浆糊般的水泥在夕阳下闪闪发光。颜色最开始很深,之后变浅,有一瞬间他不觉得这些液体是水泥,而是血液。
    城市的血液。
    想到这里,他安静地微笑,夏风吹拂起他额前的一缕头发,小麦色的面庞被镀了金。
    他看到深夜,忘记了吃晚饭,在月亮当头的时刻才回到家。
    “今天怎么来这么早?!”一个名叫费小宝的工友蹲在脚手架边,手里端着一碗雪菜面,咧着牙嗦得带劲。
    赵俞琛看向他黝黑而纯朴的脸,说:“在家也不知道干什么。”
    “干嘛花钱在外面租房,你们城里人就是矫情。”
    工地上一般都包住宿,简单搭建的棚屋就是工人们的安顿之处。赵俞琛并不是嫌弃环境不好,他只是需要一个一个人待着的空间。
    如果他在一群工人之间读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会鄙视这样的自己。
    他朝费小宝投去一个灿烂的微笑,便戴上安全帽,绑好安全绳,带着抹子、刮尺和喷壶,乘坐工地电梯来到了三层的一个楼板。虽然下了雨,但还是需要小心内部的湿度是否足够,否则混凝土干得太早会提前开裂。
    赵俞琛什么都不想,只是行走在他的“领地”当中,唯一可能想一想的就是,如果这座商厦建成后他还会不会回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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