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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明确一点,陈向东现在要写出来的歌,其目的是服务这片自由土地上的人们。
    那么又扯到老话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需要什么呢?
    或者说流行什么?年轻人们爱听什么?
    陈向东第一时间便想到一个词。
    摇滚。
    可能放在整个米国范围内,像是英伦风和灵魂乐这样的风格,会有不小的市场。
    但缩小到整个洛圣都的话,那就只有摇滚。
    不论是民谣摇滚,还是车库摇滚、冲浪摇滚等等。
    这些都是米国的主流。
    简单介绍一下,民谣摇滚就是乡间风格,比较舒缓。冲浪摇滚则是阳光海滩风格。而车库摇滚则比较粗糙,比较偏重型,但还没达到重型的地步。
    那陈向东应该写一首什么样的歌呢?
    首先要明确给卢卡斯的身份。
    一个洛圣都的惊世天才。
    那么天才一出世,绝不能来个庸庸之作。
    但也不能来一首太过超前,让别人都听不懂的歌。
    具有当下流行的特点,还要含有深意,还要含有创新。
    最好是当下环境或者未来环境中,在米国能够有成绩的歌。
    陈向东思考一番后,锁定了一首。
    《敲开天堂之门》(Knockin'on Heaven's Door)。
    这是一首八年后的歌。
    于1973年,原作者鲍勃·迪伦为一部影视作品而创作。
    陈向东为什么会选择这首歌?
    第一,这首歌是出过成绩的,在当时的米国反响很大,以至于到最后,这首歌成为了鲍勃·迪伦的成名曲之一。
    同时,十几年后又被枪花乐队翻唱,成为枪花乐队的经典曲目之一。
    歌词很短,就寥寥几句话。
    其大意便是讲述影视作品中那位人物临死之际的独白。
    陈向东选择这首歌,是因为他记得前世刷短视频的时候,刷过一则趣闻。
    说鲍勃·迪伦创作这首歌是极为偶然的,是在前往剧组的路上,了解到故事背景时,在十几分钟内写出。
    他不敢抄太近的歌,怕距离太近的歌会被人找上麻烦。
    抄这种有一定年份距离,且因为偶然才诞生的歌,就刚刚好。
    他相信,拿着这首歌去找鲍勃·迪伦,鲍勃·迪伦只会满脸懵逼。
    而说到鲍勃·迪伦,就不得不好好唠一唠了。
    现代流行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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