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辆城管执法车停在路边。
    三个穿制服的人下了车。
    领头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国字脸,眉头拧成川字。
    他叫刘国栋,怀宁城管大队中队长。
    今天这个任务他不想来。
    但“上头”打了招呼,他不得不来。
    刘国栋走到摊位前。
    目光先落在台卡上。
    然后抬头看方永。
    两米二的身高,三百多斤的体格,黑衬衫被肌肉撑得紧绷。
    那张脸浓眉深目,下巴像刀削出来的。
    刘国栋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他身后两个年轻队员也停住了脚步,互相看了一眼,谁都没敢往前。
    “这……这里不能摆摊。”刘国栋的声音比他预想的要虚。
    方永抬起头,看着他。
    那双眼睛黑沉沉的,没什么表情,但刘国栋觉得后背发凉。
    方永没说话。
    只是把手机推过来。
    屏幕上是城管局的网上备案回执。
    审批时间昨天晚上,公章齐全。
    “备案了。”方永的声音很平。
    刘国栋低头看屏幕,又抬头看方永。
    他知道这备案是真的。
    他知道这摊位是合法的。
    但他还是得赶。
    因为“上头”的人在看。
    他的目光往东边瞟了一眼。
    长椅上那两个男人,穿夹克的正举着手机对着这边拍。
    刘国栋咬了咬牙。
    “备案没问题。但这里是公园门口,人流量大,你在这里摆摊影响市容,按规定得换个地方。”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已经不虚了,但也没硬到哪里去。
    方永看着他。
    看了三秒。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临时占道经营需经城管部门批准,我的批准文件你看了。”
    他顿了顿。
    “你说影响市容,请指出,我在这摆摊具体违反了哪一条规定。”
    刘国栋的嘴张了一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他早该想到的,用规章制度为难一个律师,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身后两个年轻队员已经开始往后退了。
    却见方永从文件夹里抽出一张纸,推过来。
    “这是怀宁司法局备案的法律咨询服务证明。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