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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永站起来。
    他站起来的那一瞬间,会议室里的气氛变了。
    不是紧张,是好奇——这张凶神恶煞的脸,这个两米二的身高,这个搞倒周家、硬刚明珠建工的律师,要讲什么?
    旁听席所有人都在看他。
    有人拿出手机准备拍照,有人交头接耳。
    那个年轻律师把手机收起来,坐直了身子。
    方永走上台,没有PPT,没有讲稿。
    “各位,今天普法会的主题是‘法治进社区’。我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就在想——社区里的老百姓,最需要了解什么样的法律?”
    他顿了顿。
    “不是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不是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关于股东回购请求权的内容。他们需要的,是跟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老板欠薪怎么办,工地上受伤找谁赔,被家暴了怎么保护自己。”
    台下有人点头。
    是后排一个穿着朴素的社区代表。
    “所以我今天不讲法条。我讲一个案子。通过这个案子,告诉大家——当你遇到类似的问题,法律能帮你什么。”
    他翻开笔记本。
    “王德贵,四十八岁,青荷县城西镇人,在工地上干了二十三年。”
    他开始讲。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很清楚。
    “这个案子涉及三个法律问题。第一,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认定劳动关系?第二,包工头跑了,总包单位要不要负责?第三,工人在工地上受伤,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方永一一解释。
    “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只要满足三个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主体资格、劳动者接受单位管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就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王德贵虽然没有签合同,但他有微信转账记录、工友证言、工地出入记录。这些,都是证据。”
    旁听席那个年轻律师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着。旁边一个社区代表也低头写了几笔。
    “关于第二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明珠建工把工程转包给周志强——周志强没有资质。所以明珠建工要负责。”
    一个戴眼镜的男律师微微点头,对旁边的人低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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