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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辈子的常霄是个生意人。
    说得接地气些,叫做公司小老板。
    说得高大上些,那就是青年企业家。
    从大学期间摆摊赚生活费,到毕业后进公司学经验,再到创业成功,拥有独立品牌的社区连锁超市,在本地扩展出十几家门店……
    做到这步,他用了将近十年。
    如今同样是白手起家,难度却更大。
    他没有上班攒的工资,也没地方申请创业补贴和低息贷款,兜比脸干净的时候,肯定要从小本生意做起,把风险降到最低。
    这种情形下,做个小摊贩无疑是最简单的。
    常霄两步迈出灶屋,目光越过碾场,遥望周围的村屋。
    身处乡村,需知农户在很多地方都可以自给自足。
    进山砍柴摘果、下河打水捕鱼、地里种粮收菜、院内鸡鸭下蛋。
    不逢灾年,完全做得到吃喝不愁,卖给他们的东西,只能是山里不长,地里不产的。
    交通不便的年代,出村赶个大集都算是出远门,大集不开,或是去不了的日子,村人添置用度,只能靠外来的货郎。
    不过村子又非刚刚建成,货郎行当古已有之,怕是早就有人在做了。
    他要加入,还需想想办法,看如何从中分得一杯羹。
    念及他和曾如意是“夫夫”,行事自然要商量,常霄做出决定后,回到灶屋,把刚刚的想法说给正耐心熬药的曾如意听,顺便问过去两日,可有货郎来过寨子村。
    曾如意闻言,看向常霄时的神色更加奇怪了。
    但他还是先答了问题。
    【没有货郎】
    【里正娘子说,原本有个老货郎】
    【过完年摔了跤,身上不好,便没人做了】
    【不然一些东西,可以寻他买新的】
    想说的多,写得也慢。
    他还担心常霄会不耐烦,后来见着常霄始终耐心地低头垂眸看,心下遂安。
    而常霄在想,什么叫想打瞌睡时有人递枕头。
    如此巧合的好事,居然教他给碰上了!
    常霄顿觉,自己的开局虽然不太妙,但说不定也是个主角命呢?
    不过他在这兀自兴高采烈,却忘了一件事——原主本是个下月要下场考秋闱的书生郎。
    哪怕家里揭不开锅了,弃文从商也绝非小事。
    士农工商,商居最末,哪怕本朝建国以来,商贾的地位已经水涨船高,出门能乘车马、着绫罗,子孙可科举,甚至本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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