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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惑人心。
    三年了,记忆里的人模糊了样貌,可她眼角的痣那么清晰。
    宋予安注意到她的视线,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秦软卿今天穿了一条白色的长裙,明眸皓齿,眉眼清丽,整个人温柔安静。
    年宜春相互介绍对方。
    “软卿姐,她是我的好朋友宋予安。”
    “啊予,她叫秦软卿,是我的新同事。”
    宋予安向她伸了手。
    秦软卿握住,宋予安的手修长白皙,眼里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她的手心轻轻刮蹭着,直到十秒后松开,手里还有温热。
    气氛诡异暧昧,两个人各怀心事。
    不过,刚才,秦软卿注意到宋予安额头上有一条疤痕,是受伤了吗?
    年宜春先提出疑问:“你这额头怎么回事?”
    宋予安看了她一眼,随即转移视线:“喝醉撞门上了。”
    她视线躲闪,没有正面回答,秦软卿知道她在撒谎。
    “先点咖啡吧。”年宜春招手:“服务员。”
    等到服务员过来的时候,宋予安没有犹豫,脱口而出:“焦糖拿铁。”
    “好的,稍等。”
    年宜春笑着问:“你怎么点的跟我们公司的秦姐姐一样啊,都喜欢加糖的咖啡。”
    因为宋予安喜欢一个人,会把她的习惯,变成她自己的习惯。
    秦软卿喜欢喝带糖的咖啡,吃完药吃一颗糖,不喜欢苦瓜的味道和木耳的口感。
    宋予安爱屋及乌连同喜欢,恨屋及乌连同不喜欢。
    习惯,是一种本能。
    “嗯,碰巧。”宋予安解释原因。
    秦软卿喝了一口咖啡,微苦,焦糖又带有一丝醇香甘甜。
    年宜春开始叙旧,两个人是在国外上学认识的,当时还是合租室友,说她们是过命的交情。
    “当时学校出了枪击案,好多人都受伤了,啊予也是,医院血液不够,当时还是拜托了我父亲,安排了其他医院,抢救回来的。”
    秦软卿心一紧,她并不知道这些事。
    宋予安倒是神色无常。
    年宜春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后怕,继而说道:“后面啊予组了乐队,出了专辑,在国外很火,赚了钱请我吃大餐,看演出。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艺名叫daisy呢,雏菊?国外大雪纷飞,可没有这种花。”
    “嗯,随便想的。”
    咖啡上来了,热气腾腾,宋予安平静地喝了一口咖啡。
    秦软卿看着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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