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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还挺喜欢逛超市的金蛰,今天逛出了一种仿佛在超市多待一秒就会被抓去蹲大牢的气质。
    特种兵式采买。
    “时间来得及……”
    陈子杰看着人的背影,几次想喊住他,未果。
    金蛰已经推着购物车去排队结账了,陈子杰只能跟上。
    是他求婚,总不能让女朋友的朋友买单付钱。
    金蛰看在曲琦的份上,敷衍了一句:“还是尽量早点过去布置,万一有什么状况,也能有时间应对。”
    陈子杰帮着收银员一起把购物车的东西扫码,装袋,边微笑着说:“还是小蛰你细心,比我周到多了,怪不得琦琦一直夸你。”
    金蛰扯了一下嘴角,露出一个假笑算是回答。
    呵呵。
    结完账,两人推着购物车到一楼的地面停车场。
    陈子杰开了后备箱,开始往里放东西。
    金蛰没有上手一起,而是站在一边,拿着手机发消息。
    手指飞快点点按按,仿佛很忙碌。
    实际他眼角余光一直瞥着陈子杰这边,眼看着人快要把东西装好了,才收了手机。
    求婚嘛,当然是谁求婚,谁多干一点。
    不然怎么显示他的诚意?
    金蛰在人看不到的角度撇嘴,不经意一抬头,正好看到一个男人从不远处走过。
    那是一个大概四十多,差不多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高个,挺拔,没有人到中年的啤酒肚和地中海,他随意迈着步子,把马路走成了高端写字楼的走廊。
    这是一个不看脸都觉得帅的男人,更不要说那张脸,棱角分明,眉眼深邃,简直是韩剧“阿加西”的现实版。
    金蛰的眼神就像是凝住了,一直跟着对方走,直到对方上了路边的奔驰车,然后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
    照理来说,人是不可能遇见一个死人的。
    除非他也死了。
    金蛰确定自己没死。
    所以,要么他知道的那个死人压根儿没死,要么,他就是遇到了一个和死去的人长得非常像的大活人。
    非常、非常、非常像的那种!
    “在看什么,遇到认识的人了?”
    陈子杰放完东西,一回头就看到金蛰也不知道在看什么,看出了神。
    他走近,脑袋贴近金蛰的脸,试图用这种原始的方式找着对方视线的落点。
    因为这突然的靠近,金蛰的鼻端瞬间被对方身上的香水味侵占,无形的气味似乎带着某种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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