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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他们。
    三人又拖着剩下的大半扇野猪,接连去了另外三家小点的饭店。
    有一家只给到了一块一毛钱一斤。
    等把所有猪肉都卖完,顾文仔细把零零散散的钱凑在一起数了一遍,一共是四百零七块三毛钱。
    他把一沓厚厚的钱递给顾予。
    顾武凑了上来,肚子叫得震天响。
    “四儿,咱们卖猪也挣钱了,是不是得吃点东西再回去啊?我都饿死了。”
    顾予一听,也觉得肚子空了。
    来就走了三个多小时,现在都到中午了。
    “行,吃饭去!”
    他们找了家看起来干净的小饭馆,顾予大手一挥,点了一大盘红烧肉,又点了两个素菜。
    他给自己要了两斤米饭,给顾文和顾武一人要了半斤先吃着。
    他们不知道,从他们踏进镇子,在国营饭店门口卖出第一笔猪肉开始,就有几双眼睛盯上了他们。
    几个无所事事的青年,蹲在不远处的墙角,看着他们一趟趟地进出饭店,眼神越来越亮。
    三人吃饱喝足,刚从小饭馆出来,就被一群人给拦住了去路。
    为首的是一个骑着摩托车的胖子,身后跟着几个手持铁棍的小青年。
    顾文心里一沉,但面上还算镇定,他上前一步。
    “几位兄弟,有什么事吗,哥儿几个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还请指教。”
    那个胖子摘下脸上的大墨镜,露出一双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
    他就是这小县城里有名的混混,人称“老肥”。
    老肥大概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梳着油光锃亮的大背头,穿着一件黑色皮夹克和紧身牛仔裤,骑着摩托车,在这八十年代的小县城里,这身打扮相当拉风。
    他一脚撑着地,摩托车都被他二百多斤的体重压得往一边斜。
    “听说哥几个发财了,打了头野猪?”
    他的声音又粗又横。
    “怎么着?不知道在这县城里做买卖,得讲究规矩吗?”
    顾武那股机灵劲儿又上来了,他陪着笑脸,从对面一个黄毛小弟的嘴里听到老肥的称呼。
    “是肥哥吧?肥哥您说,什么规矩,我们哥几个一定听。”
    他心里清楚,这些人手里都拿着家伙,硬碰硬肯定吃亏,想着要是要得不多,就破财免灾。
    肥哥很满意他的态度,下巴抬得更高了。
    “这地方的规矩,就是所有来做买卖的,都得受我肥哥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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