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畜生,让人现场剐皮就是一个噱头。
    中国人爱看稀奇。
    只要大家围上来一看,有的人就想买。
    这一来二去,名声不就打出去了?”
    果然是玩儿那么多年黑市的人,论到做买卖是一点不比大林几个人差。
    “可以啊良哥,军哥让你做这百货大楼的主任还真的是没选错人。”
    良子脸上一阵得意。
    “那是,你让我管理一个饭店我可能不行。
    让我管理一个买卖是东西的百货大楼,有的是想法。”
    陈东点点头,直接坐上驴车。
    “那行,我把这头雄鹿给我发小送去。”
    “等一下,马鹿过了秤好给你钱。”
    陈东驾了一声,金锭子直接朝着大林几人的店铺跑去。
    “我明天来拿。”
    良子看着陈东的背影,无奈的摇摇头,自言自语道。
    “真的是个有福之人,他和军哥谁挣的钱更多还真的很难说。”
    ·······················
    来到大林几人的店铺,叫上大林几个来帮忙抬。
    其实陈东一个人也能扛进去,但是开膛破肚都还有四百多斤的雄马鹿尸体,一个人扛着又有点惊世骇俗了。
    看到陈东又送了好东西过来,大林几人高兴坏了,急忙出来帮着抬。
    然后就是过秤。
    几人的媳妇儿现在已经完全上手了,倒没有前一阵那么忙。
    四百五十斤左右。
    今年物价上涨,都不用陈东提,大林直接拿着九百多块钱数给陈东。
    数完钱把钱放进内口袋里。
    “哥几个,感觉好久没喝酒了,今天卖了马鹿。
    我请客,大家哥几个喝一杯?”
    科子在旁边直点头。
    “东哥又进账差不多一千块钱,请喝酒那必须给面儿。
    在哪里吃?又是军哥那里?”
    陈东笑道:“每次喝酒都在他那里,要不这次我们还是换个口味?
    我记得就前面有个饭店不错,要不就在那里喝吧。
    我去买几瓶瓶装酒,先过去点菜,你们把这波客人应付了再过来。”
    不去洪军那个饭店是陈东想好的。
    去了那里洪军知道了肯定又会拿上两瓶好酒过来一起喝酒唠嗑。
    自己是要和大林几人说一下以后送肉的事情,洪军在难免尴尬,还是另外找个馆子吧。
    

关闭+畅/阅读=模式,看最新完整内容。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