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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街舞、机械舞、拉丁舞;
    谱曲、写词、排舞、唱歌……
    她全都会!
    在前世,她是真正意义上的六边形战士,只要看到她不会的,她都会去学。
    她有钱有时间,可以尽情的去丰富自己的人生,完美自己的人设。
    但……
    她不能说!
    向晚晚心里的泪已经流成了宽面条。
    笑容强撑着自信,说出两个字:“广播……和唱歌吧。”
    苗春华无语:“你不是不让我唱歌吗?”
    向晚晚矜持扭头微笑:“我的歌和你的歌能一样吗?”
    苗春华撇嘴:“有什么不一样的?”
    曹晴笑着提议:“唱一首听听?”
    翟钦尧赞同点头。
    苏景珩看过来。
    苗春华抬起下巴,“我也想听听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
    向晚晚:“……”
    行吧!
    唱歌这也是有天生的,对吧?
    不过她还是严谨的在原主记忆里找了找,发现原主以前也是喜欢唱歌的,只不过没有系统性的学习过,不过声音还是很好听的。
    想到这,向晚晚清了清嗓子,选了一首不出格,符合现在情境的:
    《北京的金山上》
    这是耳熟能详在这个年代爆火的歌曲,男女老少、大白嗓、美声、童声都能唱的一首歌。
    向晚晚没刻意去美声唱,就用大白嗓唱。
    不过她会发声的技巧,含笑唱的,满是信仰和希望。
    她的声音在广播里已经得到了证明,会唱歌其实没什么意外,但能唱的这么好听,还是让人意外。
    而苗春华看来,却是彻底震惊。
    她以为向晚晚嫌弃她只是单纯的看不上她,谁知道人家是真的会唱,而且还唱的这么好听。
    就算再不想承认,也得承认:这样的歌收钱,才会有人愿意给。
    但苗春华还是不服气,在心里哼了声。
    就算好听又怎么样?
    现在谁会听歌还给钱?
    她不就白听了吗?
    而苏景珩,目光专注的看着向晚晚,眼里有光芒闪动,在向晚晚边笑边唱的看过来时,勾唇轻笑,然后下一句,开始跟着轻唱。
    曹晴和翟钦尧在随着歌声打节拍,听见苏景珩跟着唱后,眼睛一亮,在下一句都加入进来。
    苗春华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竟然觉得他们一起唱竟然没有破坏向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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