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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城人讲究派头,手里拎着公文包,西装扣子系得整整齐齐,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表情里带着一种“我倒要看看你能搞出什么名堂”的矜持。
    但当詹姆斯把便签纸贴在水杯上、浸进水里。
    泡了足足五分钟再捞出来,撕下来往本子上一贴依然服服帖帖的时候,有人开始往前探身子了。
    “各位,这只是第一项。”
    詹姆斯不紧不慢地从桌上拿起那支深蓝色的自动铅笔,按了一下笔帽。
    “咔嗒”一声,笔芯弹出来。
    他在纸上画了一条线,又画了一条,再画了一条。
    三条线并排,粗细均匀,没有断墨,没有刮纸,笔芯也没有断。
    “这是0.5毫米的铅芯,高强度聚合物的笔身,握感符合人体工学。什么叫人体工学?就是您握着写一整天的手,不酸、不累、不出汗。”
    他把笔递给前排的一个总务主任。
    那人接过去,在手心里掂了掂,又写了几个字,脸上的表情从矜持变成了意外,又从意外变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满意。
    他把笔递给旁边的人,旁边的人试了试,又递给下一个。
    一支笔在三十多个人手里传了一圈,回来的时候,笔芯还是好好的,没有断,笔身还是干干净净的,没有掉色。
    “还有这个。”
    詹姆斯拿起那块白色的橡皮,在纸上写了一个“港”字,然后用橡皮轻轻一擦,纸面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橡皮擦本身也没有掉渣。
    他又写了一个“城”字,这次用力很大,笔迹凹进了纸面,但橡皮擦过去,凹痕还在,墨迹没了。
    “各位老师,各位会长,你们平时改作业、批文件,最烦的是什么?
    是橡皮擦不干净,擦完留一团黑;
    是橡皮掉渣,弄得满桌子碎屑;
    是橡皮太硬,把纸擦破了。
    这些问题,在我们这块橡皮面前,统统不存在。”
    底下有人笑了。
    笑声不大,但气氛明显松快了许多。
    詹姆斯趁热打铁,又从箱子里拿出那卷标签纸,撕下一张,贴在桌面上,用圆珠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样品,请勿拿走”。
    然后他撕下来,贴在另一个人的手背上,又撕下来,贴在文件夹上,再撕下来,贴在水杯上。
    前前后后贴了七八次,那张标签纸的粘性依然很好,边角没有翘起,背面也没有残留的胶。
    “重复使用,不留残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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