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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在脚下。
    有人扔掉兵器,有人脱掉铠甲,有人把身上所有能扔的东西都扔了,只求能跑快一点。
    但他们跑不过李默的马。
    李默的马是最好的突厥战马,从之前打下的部落里挑出来的,膘肥体壮,跑了这几天还没累。
    黑马越跑越快,像一支离弦的箭,朝那一万多溃兵射了过去。
    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五百步。
    三百步。
    一百步。
    李默冲进了溃兵群中。
    他没有用锤,用的是大刀。
    八十斤的大刀在人群中横扫,一刀扫过去,三四个人从马背上栽下去。
    回手一刀,又是三四个人。
    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周围已经倒下了十几个人,血从伤口里喷出来,溅了他一身。
    突厥溃兵惊慌失措,有人想跑,但前后左右都是人,跑不掉。
    有人想反抗,但刀还没举起来就被砍翻了。
    有人跪在地上求饶,被后面冲上来的骑兵踩死。
    赵老根带着骑兵从后面冲上来,像一把烧红的铁刀插进了黄油里,在那片混乱的人群中杀出了一条血路。
    两军混战在一起,分不清敌我,只有刀光剑影和不断的惨叫声。
    两千人对上万人,按理说应该是一场苦战,但这上万人是溃兵,没有组织,没有士气,没有将领,甚至很多人手里连兵器都没有。
    战斗持续了不到一个时辰。
    突厥溃兵死伤无数,跑了一部分,俘虏了一大半。
    赵老根骑着马在战场上巡视,看着满地尸体和丢弃的兵器铠甲,在心里粗略估算了一下。
    这一仗,至少杀了两三千人,俘虏了四五千,跑掉的不过两三千。
    他走到李默身边,殿下正蹲在地上用布擦刀上的血。
    刀身上全是血,糊了一层又一层,布都擦红了,刀还是红的。
    “殿下,这一仗打得好,这些突厥溃兵以后不能再南下烧杀了。”
    李默站起来,把刀插回背上的刀鞘。
    “继续往北...”
    赵老根应了一声,转身去安排。
    俘虏被串在一起,牛羊被赶到一起,战马被挑选出来,一切都在按照这几天的规矩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但赵老根注意到,殿下的眼睛里多了一些东西。
    不是疲惫,不是厌倦,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光。
    像是火,又像是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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