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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默从城楼上走下来。回到县衙正厅,大刀靠在桌边,双锤放在脚边。
    把大刀从刀鞘里拔出来,刃口有些钝了,砍骨头砍的。
    他坐下,拿起磨刀石。
    沙沙沙...
    刀在磨刀石上划过,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磨了几下,停下来,用手指试了试刃口,不够利。
    又磨了几下,再试,锋利了。
    他把刀插回刀鞘,提起双锤,用布蘸着水,一点一点地擦锤头上的血迹。
    血迹已经干了,糊在云纹的缝隙里,很难擦。但他擦得很仔细,每个凹槽,每条纹理,都擦得干干净净。
    锤头在阳光下泛出乌金色的光泽,云纹清晰可见,那一片暗红色的血迹还在,干了很多年了,怎么也擦不掉。
    他也没有非要擦掉。
    留着也好。
    下午,赵老根跑回来。
    “殿下,队伍整编完了。”
    李默抬起头。
    “骑兵有两千一百人,马匹够用,步兵有五千三百人,兵器铠甲齐全,辎重粮草够大军吃一个月。”
    李默点了点头。
    “明天卯时出发。”
    “是...”
    赵老根迟疑了一下道:“殿下,步兵走得慢,要不要让步兵先走,骑兵后面追?”
    “不用...”李默站起来,看着窗外的天空,阳光很亮,照得整个院子白花花的。
    “骑兵在前面开路,步兵在后面跟,不急,稳着走,突厥人在长城边上等着我们,不会跑。”
    “万一他们跑了呢?”
    “跑了就追。”
    赵老根不再问了。
    三月初五,卯时。
    蓟县城北,大军集结完毕。
    七千多人,骑兵在前,步兵在后,辎重在中间,排成一条长龙。
    旗帜在晨风中展开,猎猎作响。
    李默骑着黑马,站在队伍最前面。
    背上背着大刀,双锤挂在马鞍两侧。
    他朝南边看了一眼。南边是来时的路,两千里外是长安,长安更南边是黄山村。
    看了一眼,收回目光。
    “出发...”他说。
    大军开拔,七千人的队伍踏上了北上的官道,马蹄声、脚步声、车轮声汇成一片。
    从蓟县往北,过顺义,过怀柔,过密云。
    一路上偶尔遇到零星的突厥斥候,远远地看到大军,转身就跑。
    李默没有追,也没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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