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殖民者正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就像消灭塔斯马尼亚人一样消灭毛利人。(曾经的塔斯马尼亚人有将近70万要比毛利人多得多。)然而让乔治·格雷始料未及的是,毛利民族的天降猛男虽然长得五大三粗,但却是嘴遁专精。这位猛男靠着一张嘴说服了大多数酋长,遇到个别不愿意反抗英国人的酋长,他就躺在人家家门口,跟人同吃同住让对方接受自己的意见。
这位天降猛男就用这样有点无赖,甚至无厘头的方式将毛利人捏合在了一起。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英国佬不当人,毛利人有各自为政的传统确实不假,但英国人的行为已经无差别的侵犯到了他们所有人的利益,对方会联合起来也不稀奇。
很显然乔治·格雷在非洲的经验,放在其他地方都派不上用场。不过毛利人也并非是要将英国人赶出去,实际上他们是想要选出了一位毛利人的国王,两种制度并行。总督乔治·格雷为此已经焦头烂额,而帕麦斯顿却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帕麦斯顿拿起步枪,然后敲响了邻居家的房门。邻居看到全副武装的帕麦斯顿显然有些吓坏了。
“先生,卖羊毛的钱还没邮回来...”“拿起你的武器先生,我们要去打仗了!”帕麦斯顿并没有去管在风中凌乱的邻居,而是骑上自己的马去了下一家。
帕麦斯顿点点头,脑海中闪现伦敦的议会辩论。“所以,他们开始组织反抗?”不到半天的时间,帕麦斯顿就聚集了几百人。“先生,我们要做什么?”此时终于有人忍不住问道。帕麦斯顿叼着雪茄,歪着脖子回答。“去谈判。”“去谈判?”众人都是一脸懵逼,他们都以为是要去打仗,有些年轻人顿时泄了气,老人们倒是松了口气,他们可不想成为食人族的晚餐。
有一个中年绅士问道。“帕麦斯顿先生,我们带着这么多人,这么多枪是像去谈判的样子吗?”帕麦斯顿弹了弹雪茄,笑着说道。“这样才能展现我们的诚意啊。没实力谈什么?送餐吗?”帕麦斯顿的话顿时逗笑了众人,气氛一下得到了缓和。
“可我们还没得到格雷勋爵的许可...”中年绅士是当地的民兵司令,他很犹豫是否要听眼前这位高级官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