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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而未作坏事,或未作较大坏事者。至于助恶有据,即是从犯,应当判罪,如主犯判死刑,从犯至少判徒刑。”
    弗兰茨也可以沿用这个解释,至少比不予追究和特赦要好得多。
    “首恶必诛,胁从不问”的目的更多是为了分化瓦解、减少阻力,但弗兰茨牙口好,他就想试试硬骨头。
    弗兰茨就是要用各种精兵强将、新式武器、几百倍的兵力,打得这帮土匪怀疑人生。
    奥地利帝国本土有大量山地,所以山地作战未来在所难免,拿山贼、土匪练手,总比拿敌国正规军练手伤亡小。
    比起练手其实更多的是熟悉战术和山地作战模式,以及磨合装备。
    除此之外,如何鉴定胁从者和主犯也十分困难,历史上成功逃脱制裁,甚至反诬、怨杀的例子并不少,更有甚者还摇身一变成为了官方代表、正义人士。
    (这里指的是明末农民军。
    例如:
    崇祯十一年时,张献忠、罗汝才等假意接受明朝剿匪总督熊文灿的招安。
    两人借着官身打着平寇安民的幌子四处敛财,招募乡勇。
    在恢复元气之后,崇祯十二年再次杀官造反。)
    与其留下满地隐患,还不如杀得满地狼藉。
    如果依然不能解决问题,弗兰茨会考虑再搞个半军半民的特兰西瓦尼亚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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