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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家事处理完毕,庄王又有了兴致。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阿姊绝非古板顽固之人。能找到这里来,面无嫌恶之色,这也是庄王爽快答应她的原因之一。
    如果李选来时盛气凌人,看他不起。那么他不为给梁王添堵,给她添堵,也不会那么好说话。
    千金台的女孩子们虽然匆匆离开,乐器还都留在这里。
    庄王信手捡起一支落在地上的长笛,放在唇边吹奏个调子出来。
    李选侧耳倾听,待他吹过,问:“鹧鸪飞?”
    庄王眼前一亮,将玉笛在手中风流地一转,凑过来道:“阿姊还懂曲艺?”
    李选微笑:“我入道为冠时道观中曾有精于曲艺的乐师在此借住,我耳濡目染,学了皮毛。不过只能听,无法演奏。”
    庄王感叹道:“这也是一段机缘了。”
    她夸赞道:“我虽然不会吹奏,却长了一双耳朵,能勉强分辨出曲调高低。阿弟吹奏的乐曲,比我在观中听到的还要好听,莫不是天生的大才?”
    庄王捧腹大笑:“阿姊,你不能因为我是你弟弟就这么夸我。我这只耳朵什么也听不见,如何能奏出你所说的乐曲。”
    李选一本正经:“我从不虚言。”
    庄王见她并非恭维,反而不自在了。他放旷疏逸,好游乐且动作失度,都是为了掩饰他一只耳朵失聪的自卑。说来可笑,他这样一只耳朵失聪的人反而的确在乐曲上极有天赋。无论是什么曲子,他只要听上一遍,就能演奏出大概。
    这是他的长处。但这个长处第一属于一个聋子,第二他作为一名王爷,这个特长对他来说一点用处也无……
    不过他也算从中明白了一件事,阿姊是个有一说一的人。他耳朵不好,是阖宫的忌讳,相关种种大家均闭口不谈。他却偏要以音律为伴,放纵自身。只有阿姊会真心实意地夸赞他于此道上的确有天赋。
    不,还有阿爷。
    阿爷也曾夸过他精于音律,似他年轻时。这是支持着他一直研习此道的重要支撑。
    “阿弟?”李选打断了庄王的思绪。
    庄王笑了笑:“阿姊,我还真不算这里奏曲奏的最好的,你知道冯娘子吗?”
    李选摇头。
    庄王并不意外,为她介绍:“阿姊知道,这里是千金台,名字取自“千金散尽还复来”一句。而冯娘子的花名也取自这一句,她名冯散金。她就像这千金楼,有着叫人散尽家财的能力。能听她一首琴曲,三月不知肉味。”
    李选接话:“竟有如此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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