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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王,你看看体制改革的初稿,全国R大那边已经协调好了。”
    王晨双手接过。
    “我觉着不错,这一版就很全面了。”
    初稿分以下几个部分:
    1、明确基层自治组织的性质;即村居委会就是自治组织!
    这一点,再三明确了,村居委会就是自治组织,即使乡镇街道给村居委会下达一定的任务,这就是基层自治组织,不是政府,不属于体制内!
    2、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及相关干部、从是党员的群众中招录,招录范围为本县区、县级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组织和人社部门协调组织招录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其中,对于群众的确呼声很高的村干部,可以保留,或在考核中予以优惠。
    每个村居委会,分情况保留一两名村民选举干部,乡镇街道对村居委会选举有指导权,但不得借指导的名义指定、干涉选举,发现有这种情况,核实后?直接追究涉事干部的责任。
    3、村居委会招录干部通过后,根据自愿原则必须签订服务协议,拒绝签署协议的,有关部门可以拒绝录用!满服务协议的,可以在公考招录、几类人员招录中予以政策优惠,年限越长,政策优惠越大。
    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人员流失。
    4、每个村居委会,根据当地情况,协调若干本地退休老干部、或有一定威望的群众,作为村委会顾问,不参与村委会管理,只作为专项事情的调解人员。
    5、定期对各村居委会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由县区一级,交叉抽签进行,即A县对B区、B区对C县级市进行考核,避免讲人情的情况发生。
    6、严禁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走得过近,严禁摊派一些不必要的公务,要确保村居委会的自治性质!村居委会在乡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但乡镇不得以指导为名、变相领导村居委会工作。
    7、村居委会不得以各种名义,添加不存在的程序,为难群众,如发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随意添加程序,严肃处理。
    8、上级布置的任何政策,必须如实传达到位,各省级行政区开通举报渠道,借助大数据先进技术,对反馈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贪污等不法行为的,从重处理。
    …
    王晨看完后,觉得这个政策确实很不错。
    “小王,感觉怎么样?”
    “很不错,这样的话,就让群众明白他们的权利。”
    丁主任笑着点点头。
    “小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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