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估算不出来,也懒得算,反正都是意外之财,等有机会再处理。
然后就是黄金,足足几百公斤,金条码在木箱里,每根都是一公斤的标准金条,在空间特有的光线下泛着金黄色的光泽。
珠宝首饰更是不计其数,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翡翠、珍珠,有的镶在戒指上,有的挂在项链上,有的嵌在手镯上。
还有一些古董,瓷器、字画、玉器、青铜器,他认不出是什么年代的,也认不出是什么来历,但能被那些洋人存放在金库里,肯定价值不菲。
分身把这些东西分门别类,黄金和珠宝首饰暂时用不到,先放到一边。
那些乱七八糟的货币也单独存放,等有机会再处理。他
只留下港币、英镑和米金,准备作为接下来的活动资金。
他之所以对马会下手,不仅仅因为那里的钱最多。
他跟史密斯买货,掏空了身上所有的现金,接下来不管是扶持保罗上位,还是针对九龙城寨的大动作,都需要钱。
所以他只能客串一下劫富济贫的侠盗,劫那帮洋人的富,济他这个“贫”。
分身看着眼前那座由钞票堆成的小山,嘴角微微上扬,这些钱,足够他在香江做很多事了。
第二天一大早,分身就去找到了阿昌。
阿昌住在城寨深处一栋老旧的唐楼里,是他自己选的,说是住惯了这种地方,搬到别处睡不着。
但他现在的日子跟以前可不一样了,不但打理着分身在九龙城寨的赌档,冯老鬼去了旺角发展新拳场之后,更是把自己的地盘也交给了他。
现在阿昌算是名义上九龙城寨的老大之一了,而且所有人都知道他是碎骨山的代理人,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毕恭毕敬地喊他一声昌哥。
分身到的时候,阿昌正在楼下吃早饭。
一碗粥,两根油条,一碟咸菜,吃得满头大汗。
他穿着一件花哨的短袖衬衫,脖子上挂着一条粗金链子,手上戴着几个金戒指,活脱脱一个暴发户。
看到分身,他连忙放下筷子,站起来,脸上全是惊喜的笑容:“山哥,你什么时候回的城寨?吃了吗?我让老板再加点。”
他朝旁边的小弟挥了挥手,小弟连忙跑去加菜。
分身在他对面坐下,顺手拿起一根油条,咬了一口。
“阿昌,最近怎么样?”
阿昌嘿嘿笑了两声:“托山哥你的福,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