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质餐盘里,牛排煎得恰到好处,旁边配着几朵西兰花和一小堆土豆泥,酱汁浓稠,散发着黑胡椒和奶油混合的香气。
张峰看着面前的牛排,眼睛亮了,他拿起刀叉,笨拙地切着,切了好几下都没切动。
张天志伸手帮他切好,把盘子推回去,张峰咧嘴笑了,叉起一块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小仓鼠。
赵金虎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上扬,他切了一块牛排放进嘴里,慢慢嚼着,目光却一直落在分身身上。
他并不惧怕分身“胜德坐馆”的身份。
因为他自己以前也是长乐帮的红棍,能打,敢拼,手底下也是见过血的。
后来厌倦了打打杀杀,才退出江湖,开了间酒吧。
但眼前这个人,让他不得不忌惮。
碎骨山。
一个人干掉和记二十多人的狠人,一夜之间废掉潮州帮三十多人的猛人,让跛脚七和潮州明死得不明不白的传奇。
他扪心自问,自己能做到吗?
不能。
一个人打三五个,他没问题,十个八个,拼了命也能应付,但二十多个?三十多个?
那是怪物。
如今,旺角来了这么一个怪物,还要把整个旺角打成清一色。
而他的酒吧,就在旺角酒吧街。
这对已经退出江湖的他来说,是好是坏?
赵金虎放下酒杯,目光在分身脸上停留了几秒。
他今天请这顿饭,确实是真心想谢谢张天志。
张天志救了他妹妹茱莉亚,又救了他未婚妻娜娜,这份恩情,他赵金虎记在心里。
但得知张天志已经加入胜德之后,他突发奇想,能不能通过张天志,约那位传说中的碎骨山见一面?
他没想到,王山居然答应了。
更没想到,见面之后,他发现自己根本看不透这个人。
这个男人坐在那里,不显山不露水,说话慢条斯理,举止温文尔雅,但那双眼睛,平静得像一潭深水,让人看不到底。
赵金虎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有钱的、有权的、能打的、不要命的,他自认看人还算准。可眼前这个男人,他一点都看不透。
他咬了咬牙,决定开门见山。
“山哥!”
他放下刀叉,擦了擦嘴,正色道:“有些话,我赵某不吐不快。